日喀则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遴选联合开展第一期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6年05月19日
根据《西藏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拟联合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第一期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合作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针对有意愿参训,且具备参训条件的16周岁以上城乡劳动者,开展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详情附件1)。
二、培训方式
鉴于点击登录查看部分实训设备、场地和师资等软硬件条件不能独立完成部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故与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资金
(一)根据《西藏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合作方服务所产生的实操教学期间聘请教师费、食宿费、耗材费,培训后直接转入合作方账户。点击登录查看服务所产生的理论教学期间聘请教师费、食宿费、耗材费、后勤保障人员服务补助、以及教材费等,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落实。
四、师资及后勤保障人员配备
(一)聘请校内教师。除创业培训外,每班安排点击登录查看2名培训工种相对应的理论教师。
(二)聘请校外教师。经公开遴选合作方后,按照政策要求,从合作方处聘请培训工种相对应的实操教师。
(三)配备后勤保障人员。一是理论教学期间,后勤保障人员按需从点击登录查看调配。二是实操教学期间,厨师、帮厨、保洁等后勤保障人员由合作方自行安排,所需费用均有合作方自行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支出。
五、培训场地
(一)理论教学场地。按照理论课时占总课时的30%比例,将理论教学场地设在点击登录查看。
(二)实操教学场地。按照“确保实操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70%”的政策要求,将实操教学场地设在合作方处。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招生。培训招生工作由合作方负责,招生对象应符合《西藏自治区****
(二)落实考核。培训结束后,点击登录查看负责组织结业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做好监督,对考核、鉴定合格人员依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评价证书。
(三)跟踪就业。培训后就业工作由合作方负责,应强化培训后岗位推介工作,确保结业后六个月内就业率(连续就业时间不低于3个月,跟踪就业记录不少于2次) 不得低于30%。
七、遴选要求
有意愿合作,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于****前向点击登录查看报名参加遴选,遴选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机构超过1家的,进行比选评分,择优选定合作方;报名机构仅有1家,且具备合作条件的,直接确定为合作方。
(附件1)
(市公共技能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