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动力维护类项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东莞2026年05月18日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动力维护类项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标段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通信局站设备动力隐患整治、专变转市电供电整治、油机房消防隐患整治等。按照通信相关规范要求,完成现场查勘、资料编制、技术支撑,提供预算、图纸、设计说明等。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设计服务期限: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设计预估服务费(不含增值税):105300.00(人民币 元);
(2)最终规模及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点击登录查看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2026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动力维护类项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 | 动力维护类项目设计服务 | 设计 | 1 | 建设地点:东莞市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推荐数量:2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53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2.1.5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5.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1.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1.5.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电源类设计服务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4项目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须提供设计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和劳动合同。
2)本项目还须配备1名或以上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和劳动合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人或响应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人或其法人。
2.1.5.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6)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自****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
(20)在最近三年内(自****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5.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6)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XX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4)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XX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XX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XX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17时30分00秒至****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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