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6年全市光纤收发器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6年05月15日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全市光纤收发器框架采购项目(标段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全市光纤收发器框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00.00万元(不含税),采用框架加订单的采购方式,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光纤收发器设备类型如下(整机采购:包含机箱、光模块、主板):单纤百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预估采购520台,单纤千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预估采购560台,双纤百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预估采购520台,双纤千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预估采购640台,可插拔光电接口模块-1.25G单/双纤1.25G千兆预估采购1315个。
(2)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4)交货期:供应商自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订单发货地址,完成设备到货,并在指定地点验收货。
(5)交货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及设备维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全市光纤收发器框架采购项目 | 光纤收发器 | 台式设备,GE单光口(单纤长距)、单电口光纤收发器 | 1 | 云南省保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应商自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订单发货地址,完成设备到货,并在指定地点验收货。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单纤百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 | 254.00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台) |
| 2 | 单纤千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 | 405.00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台) |
| 3 | 双纤百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 | 254.00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台) |
| 4 | 双纤千兆1光1电光纤收发器 | 405.00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台) |
| 5 | 单/双纤可插拔光电接口模块-1.25G | 190.00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个)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供应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光纤收发器采购类),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
注: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可识别合同执行时间或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2 产品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供应商拟响应的产品光纤收发器须具备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百兆收发器、千兆收发器两个类别均需提供),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证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
2.3.4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5月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纤收发器的有效的进网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且测试结论为合格。
注:
①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
③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④提供的检测报告需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对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08时30分00秒至****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点击登录查看云南分公司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