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桂林2026年05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对主要粮油作物稳产增产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持续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深度融合。不断强化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2026年计划择优创建2个农业科技示范种植基地。为规范遴选标准,严格筛选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准入条件
(一)法人资质齐全。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信用记录良好。近3~5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环保违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列入失信黑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土地手续合规。土地为自有或合法流转,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地块集中连片、权属清晰、无土地纠纷,交通便利,便于观摩教学。
(四)经营状况稳定。主体正常经营5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对公账户正常运营。
(五)严格按照种植类型执行最低连片规模,地块集中、边界清晰,大田粮油作物:种植面积≥1000亩。
(六)常年示范推广农作物主导品种3个以上,推广农业主推技术不少于3项。
(七)每年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农民技术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次。能够承接农技推广、农民实训、现场观摩教学等公益性农业服务任务。
二、加分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资质的申报主体优先入选并予以评审加分:
(一)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
(二)获评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三)基地负责人认定为高素质农民、乡土专家、乡村专业技术人才。
(四)开展数字农业、智慧种养、全程机械化集成示范。
三、遴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原则,规范遴选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准备材料,向属地乡镇农业部门提交申报;
(二)乡镇审核。村委、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主体真实性、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县****
(四)公示确定。择优确定2家示范基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四、示范基地主要职责
种植业示范基地重点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集成示范推广;实施科学施肥、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资源循环利用、机械化作业等技术示范;承担农技培训、观摩展示、技术科普等工作,为农技人员、广大农户、高素质农民提供实训学习平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五、示范基地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基地年度建设实施方案。
(二)与县****
(三)每年开展观摩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每个基地年度示范推广主推技术不少于3项。
(四)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项目专家组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做到资料齐全、规范归档。
六、扶持政策
成功认定为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且验收合格的,给予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七、申报材料清单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盖基地公章。
(三)三品一标、龙头企业、高素质农民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八、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申报主体须于****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示范基地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基地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兴安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
附件:2026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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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