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技改项目道路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6年05月12日
点击登录查看的点击登录查看生猪屠宰加工技改项目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生猪屠宰加工技改项目道路工程2、代理机构编号:****、采购项目预算:****.31元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或工期):30日历天二、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备注1点击登录查看生猪屠宰加工技改项目道路工程详见采购需求1项****.31元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3)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说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时间为****至****(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1栋18楼1802、1803室)指定地址。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09时3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1栋18楼1802.1803室)。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磋商现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验证: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非法人组织的依法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非法人组织的依法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
否则,将被拒绝。
八、确认你单位收到本磋商邀请后,请于****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https:www.)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梨树山村丁家坳组国庆南路延伸段旁(3)联系人:徐总、刘总(4)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1栋18楼1802.1803室(3)联系人联系人:曾玉兰廖洪辉(4)联系电话:************确认通知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采购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编号)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