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导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6-G1-990109-GXXZ)质疑答复函
全部类型广西钦州2026年05月11日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编:31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信息
质疑项目的名称:超导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钦州市****
联系人:梁艳腾
联系电话:****
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超导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函,我单位于****10时00分收悉,针对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内容概述:技术参数设定指向特定品牌飞利浦,客观上限制或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竞争。......
质疑事项1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均严格依据采购人实际临床业务需求、日常诊疗应用及设备功能使用需要独立编制设定,未参照、未针对任一特定品牌量身定制。经前期充分市****
质疑供应商仅以部分参数与某品牌产品高度一致为由,推定参数为量身定做、存在倾向性及排他性,未提供能够佐证本参数仅该品牌独有、其他品牌无法满足的有效证明材料,缺乏客观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质疑人应当提供支撑质疑事项成立的必要证明材料,现贵方所提交依据不足以证明本项目技术参数存在指向特定品牌、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 1 不成立。
质疑事项2内容概述:评分细则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太,影响公平竟争。......
质疑事项2的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库司留言回复(留言编号:****)“答:主观分的设置应当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无法划定明确的区****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2不成立。
质疑事项3内容概述:打包采购不符合扶持中小企业的要求。
质疑事项3的答复:本项目采购包划分,均严格依据采购人实际业务配套使用需求、整体运维统筹管理及项目实施整体性要求独立制定。经充分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3不成立。
质疑事项4内容概述:本次招标交货安装地点不明确,易影响公平竟争。......
质疑事项4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位置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质疑供应商如确实对安装条件存疑,可进一步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4不成立。
质疑事项5内容概述:招标文件参数性质设置不合理,歧视中小企业。......
质疑事项5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偏离规则设定,均严格依据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设备整体使用标准及项目履约质量管控要求独立制定。经充分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5不成立。
质疑事项6内容概述:本次招标文件阳极热容量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质疑事项6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球管阳极热容量技术参数设定,均严格依据采购人实际临床诊疗使用需求独立制定。经充分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6不成立。
质疑事项7内容概述:预付款比例设置过低,不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要求。......
质疑事项7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付款比例设定,均严格依据采购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规定、项目履约实施流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制定。经充分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7不成立。
质疑事项8内容概述:付款节点设置不合理,质保金比例过高且支付周期过长。......
质疑事项8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付款节点及质保金比例设定,均严格依据采购人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质保履约管控需求独立制定。经充分市****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人所质疑的本条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驳回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8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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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函-超导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 (2.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