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全部类型吉林四平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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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项目
三、预算金额:5万元
四、最高限价:5万元
五、采购数量:1台
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检测原理:以散射比浊法为主、辅以其他检测方法。
(二) 检测速度:不低于200测试/小时。
(三) 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α1-MG(α1-微球蛋白)、β2-MG(β2-微球蛋白)、mALB(尿微量白蛋白)、Trf(转铁蛋白)、IgG(免疫球蛋白G)、Crea(肌酐)、类风湿因子(RF)、C反应蛋白、抗链球菌溶血素0(ASO)、抗环瓜氨酸肽抗体(CCP)、补体C3、补体C4、免疫球蛋白A(IgA)、免疫球蛋白G(IgG)、免疫球蛋白M(IgM)、免疫球蛋白G4(IgG4)、k轻链(KAP)、λ轻链(LAM)、游离k轻链(KAP)、游离λ轻链(LAM)、脑脊液/尿液总蛋白、NAG(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GAL(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等。
(四) 反应位:不低于30个反应杯。
(五) 试剂位:不低于30个,试剂盘具有冷藏功能。
(六) 稀释、搅拌、温控功能:实现自动化。
(七) 样本针:具有液面检测、随样本量跟踪探测、垂直防触碰功能。
(八) 样本类型:血清、血浆、全血、尿液、脑脊液等。
(九) 进样方式:样本位轨道连续进样。
(十) 检测结果附加计算值:自动计算和报告尿微量白蛋白与肌酐比值(ACR)、尿蛋白与肌酐比值(PCR)。
(十一) 质量控制:免疫球蛋白、补体、轻链、尿蛋白等项目在国家卫健委室间质评中有单独的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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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或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或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3.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如发现产品为翻新产品或充假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七)单证齐全: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等)、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若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生地证明、进口报关资料、商检证明等。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详细参阅采购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内容,响应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且产品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设计费、运输费、保险费、储存费、加工费、税收费、管理费、装卸费、包装费、人工费、利润等以及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培训、检测验收至交付使用后约定内免费质保等其他与本产品有关的全部费用在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方案唯一,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产品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至今符合项目相关要求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体须与响应供应商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产品如无供货业绩,须提供无供货业绩声明函。
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内容不得遮掩、涂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响应情况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须对照"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全部内容逐条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情况,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点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响应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响应情况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说明函、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国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资料中未明确标明或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须同时提供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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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措施、响应时间、退换货方案、产品质量承诺、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的处理措施及其它服务内容等)。
(六)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质量保障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依据、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期限、配件供应等内容)。
(七)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技术支持、故障排除与诊断、用户操作培训、安装指导、优化建议等内容)。
(八)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实施计划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货源组织及备货方案、配送应急预案、配送保障措施等内容)。
(九)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设备耗材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须包含但不限于响应设备是否需要使用专用耗材、设备所使用耗材是否符合省属医疗服务文件收费标准、设备所使用耗材占比情况)。
(十)响应供应商须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及依法取得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十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各级有效的经销授权、代理授权书(函)。
(十二)响应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供应商时,须提供依法取得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其制造商依法取得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十三)响应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十四)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盖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十五)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其中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响应产品为非进口产品,须提供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十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拟响应产品设备所需使用耗材(含专机专用耗材和开放耗材)的注册认证情况;如设备及其耗材属于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如设备、耗材不属于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及其所使用耗材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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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提供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
(十七)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拟响应产品属于设备所需使用耗材的(含专机专用耗材和开放耗材)经销授权、代理授权文件(如有)。
(十八)响应产品设备所需使用耗材(包含专机专用耗材和开放耗材)须标明医保27位码(如有收费项目必须提供)及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产品编码,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十九)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及财务报表(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审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2024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一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一年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二十)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一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足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即可,如当月成立可不提供。
(二十一)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一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足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即可,如当月成立可不提供。
(二十二) 响应供应商须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采购公告中下载并签署《投标廉洁承诺书》,响应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十三)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产品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型号、品牌仅作为参考建议,不作为限制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规格、技术参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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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当于或优于响应文件参数的
货物,至少应提供对主要技术参数的响应证明材料。
九、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响应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
相关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并在生产、经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 响应供应商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三) 响应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时,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出具的有
效逐级授权书/授权函(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
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
有效证明材料)。
(四) 响应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人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上述所有文件材料均须复印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供应商如委托被授
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响应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五) 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的每个环节,经办人须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整个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文
件递交、现场评审、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所有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六)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官方网站查询截图须包含“营
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4.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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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shu. court. gov. cn)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5.响应供应商不得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上述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编入响应文件中(上述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七)响应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八)响应供应商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单位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编入响应文件中)。
(九)响应供应商可提供上述响应文件要求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料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反映其企业综合实力的相关资料。
(十)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十一)响应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响应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响应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
(十三)本项目所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十四)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资格性审查将不通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十、评审方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小组依据响应证明文件从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和服务评审等方面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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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评审时间
(一)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响应文件纸质版须编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以A4纸打印,每页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和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提倡双面打印;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若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非加密)一份,电子版文件应为响应文件签章后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版。
(二)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为单位分别独立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三) 响应供应商须将各部分响应文件(包括独立密封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统一装入同一信袋内加以密封,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和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的及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或盖签名章、签字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五)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六) 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超过截止时间点后的视为为无效响应,我院将拒绝接收。
(七)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告知;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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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
(九)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
(十)递交方式:指定专人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地点:吉林省四平市****点击登录查看机关办公楼206 室
(十三)联系方式:0434 - ****
(十四)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的每个环节,经办人须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整个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文件递交、现场评审、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所有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如响应供应商指定响应文件递交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指定响应文件递交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文件材料均须复印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
(十五)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不按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十三、公告期限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一)本次采购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http://www.spzxyy.cn/)发布。
(二)本项目的采购公告、答疑、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点击登录查看(http://www.spzxyy.cn/)网上发布,请各响应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响应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响应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答疑、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响应的全部环节当中,如若出现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件、公然扰乱开评审秩序、围标、串标、对采购文件虚假响应、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后果包含但不限于按照法律规定取消响应或中选资格、接受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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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医院采购流程,以现场评审专家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竞价谈判后的二次报价为准。
(三)响应供应商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审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响应供应商其报价或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报价等相关事宜;
2.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同一公章或者签字的;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标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
(五)响应供应商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取消响应资格或视响应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企业资质、许可等相关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证明文件;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证明文件;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的签名为代签或冒签的;
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未出具相应委托书的。
(六)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评审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向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9.将采购合同转包;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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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分内容与评分标准及范围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及范围|
|—-|—-|—-|—-|
|1|价格因素|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响应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响应基准价/响应报价)×40(小数点保留两位)|
|2|同类项目业绩经验|1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得2分,同一客户业绩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供货清单、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0分|响应供应商须对照“五、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全部内容逐条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供应商所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1.完全响应且优于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10分;
2.完全响应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5分;
3.未完全响应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0分;
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响应情况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说明函、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国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资料中未明确标明或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须同时提供中文版)。|
|4|售后服务方案|1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措施、响应时间、退换货方案、产品质量承诺、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的处理措施及其它服务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高、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8 - 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较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高、比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5 - 7分;
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一般的,未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1 - 4分;
4.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或未提供的: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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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 5 | 质量保障方案 | 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依据、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期限、配件供应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保障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高、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8 - 10分; 2.质量保障方案较全面、较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高、比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5 - 7分; 3.质量保障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一般的,未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1 - 4分; 4.质量保障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或未提供的:0分。 |
| 6 | 技术服务方案 | 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技术支持、故障排除与诊断、用户操作培训、安装指导、优化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技术服务方案实施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高、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8 - 10分; 2.技术服务方案较全面、较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高、比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5 - 7分; 3.技术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一般的,未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1 - 4分; 4.技术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或未提供的:0分。 |
| 7 | 实施计划方案 | 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计划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货源组织及备货方案、配送应急预案、配送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实施计划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高、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8 - 10分; 2.实施计划方案较全面、较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高、比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5 - 7分; 3.实施计划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方法可行性较一般的,未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1 - 4分; 4.实施计划方案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或未提供的:0分。 |
| 8 | 设备耗材情况 | -15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设备耗材情况进行评审: 1.响应产品须使用专用耗材的扣5分;无须使用耗材或使用非专用耗材不扣分; 2.响应产品所使用耗材不符合省属医疗服务文件收费标准的扣5分;符合省属医疗服务文件收费标准的不扣分; 3.响应产品耗材占比高于30%的扣5分;耗材占比低于30%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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