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抚顺2026年05月11日
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9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供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
经销商投标需提供 所供产品归属Ⅰ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归属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归属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抚顺市顺城区东华园西区北门东200米)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抚顺市顺城区东华园西区北门东200米)
七、其他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领取方式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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