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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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洁服务要求
1、所有公共区域:办公楼内所有楼道(楼梯、楼梯扶手)、走廊、卫生间、电梯、消防栓等清洁。
2、走廊:每日定时清扫、油拖至少两遍,另外根据地面清洁情况进行随机清扫杂物,保证地面无污渍、痰渍,无杂物,清洁干净;地面保持本色,要进行油拖处理;墙壁无灰尘、蛛网、虫巢等;门厅玻璃每月至少擦拭一遍,保持清洁明亮;垃圾桶随时保持干净。
3、卫生间:每日定时卫生间地面、便池等部位两次,另外根据清洁情况进行随时清擦,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保证地面无污渍、痰渍,墙壁无灰尘、蛛网、虫巢等;尿便瓷盆干净,无尿碱渍、无锈垢,进行日常消毒,无异味;门窗透明干净,下水通畅,其他设备设施摆放整齐干净。
4、楼梯道:每日油拖或水拖两次楼梯台阶,每日清擦一次不锈钢扶手,保持楼梯台阶无污渍,无杂物,干净清洁,对楼梯扶手、灯具、开关、把手及时擦拭。垃圾桶干净整洁。
5、电梯间: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
6、电梯轿厢:轿箱内及时清拖,每周至少清洗、消毒一次,保持轿箱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四壁光亮,无杂物、印痕等,并监控和保证电梯使用安全。
7、日常保洁保养工作要做到:工作场地无杂物、无死角、楼梯、电梯、走廊,窗台无尘土,卫生间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
8、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下及时处理,保证清洁。雪后留置楼顶积雪要及时清扫。
(二)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指派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服从管理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预以处理。
4、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执证上岗,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及管理单位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
5、提供安保服务所需制服,装备,办公用品等耗材。
6、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7、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公安机关无法确认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三)电工服务要求
1、负责水电、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及故障排除;
2、做好日常水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证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做好日常记录和汇报工作;
4、接到报修任务做到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服务热情周到。
(四)消防人员服务要求
1、遇报警及时出警。
2、每天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巡查,作好记录。
3、检查泵房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出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科报告,联系相关部门及时排除故障。
4、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的完好情况:包括启动装置是否正常,出水是否灵敏,枪头、水带是否缺损,门窗是否损坏,如有及时补缺,并做好记录,
5、做好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及时落实更换、点检、充液等维护工作。
6、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上报安全科,对公司级安全检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7、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术训练。
8、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纠正,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要向生产部、安全科汇报,由生产部、安全科落实考核。
9、配合安全科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五)垃圾清运要求
1、及时清运园区的垃圾,确保园区环境整洁、干净。
2、垃圾清运人员按公司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盖章制度。
3、每天清运次数不少于1次,按时清运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作业后及时清扫场地卫生。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4、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熟练掌握清运车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确保车辆运转正常。
5、服从上级领导管理,按时完成清运任务,有事请假必须有替岗清运、做好交接,不得无故旷工,工作中如遇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6、垃圾运输车在运输工程中做好防潵漏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6室(双塔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王天蕾,联系电话:0421-****。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