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招标公告(原标题: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6年05月10日
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90795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位于湖南省邵阳市,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开发前期的:建测风塔2座,完善测风数据;微观选址;完成预可研报告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宁县寨市****
(2)投标人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0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点击登录查看(绥宁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5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绥宁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5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绥宁县****
七、其他
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779079.55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 绥宁县寨市风电场100MW项目十五五申报前期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项 779079.55元 779079.55元 非强制采购 不接受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投标人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起至****(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到点击登录查看(绥宁县****领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
二代身份证原件;
(2)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附件一、附件二。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点击登录查看(绥宁县****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绥宁县****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www.hnsn.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匡旭鹏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2)地址: 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
(3)联系人:匡旭鹏
(4)电话:073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绥宁县地址: 绥宁县****
(3)联系人:莫丙忠
(4)邮编: 422600
(5)电话: 0739 - ****
(6)电子邮箱: ****@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9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绥宁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
联系人:匡旭鹏
电话:0739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绥宁县****
联系人: 莫丙忠
电话: 0739 -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nderline{夏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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