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6年05月09日
关于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本单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结算评审服务工作,提高评审效率与质量,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合法性与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应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规定精神,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确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点击登录查看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本次选聘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择优选用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服务机构,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能与监督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预算、结算造价咨询机构选聘项目。
2.服务内容: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结算造价咨询、评审服务。
3.选聘数量:5家造价咨询机构。
4.服务时限:以最终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被视为具备参选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执业范围明确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审计相关业务。
2.已纳入“苏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查(审核)、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的机构名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自****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承接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公路专业结算审计或造价评审业务,并能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如合同关键页、审计报告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失信惩戒名单。
5.在郴州市区域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专业团队及必要的技术设备,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本单位设定上述资格条件,系基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履行需要,旨在保障服务质量,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禁止的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
三、报名须知与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采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截至****18时00分(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参选机构应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4.材料要求:参选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参选机构全称:
(1)经本单位盖章确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参选机构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其出具成果文件亦须符合法定形式要求。(2)近三年(2023年至今)承接的政府投资项目公路专业结算审计或造价评审业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委托合同关键页、成果文件封面页等,需加盖公章)。 (3)能够体现本单位人员实力、技术响应能力、软件硬件配置、所获荣誉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服务方案等内容的综合性说明材料。(4)从“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平台查询的本单位信用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1.资格初审:本单位将对所有报名机构是否属于“苏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查(审核)、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考察评估: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机构,本单位可视情况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或在线考察,核实其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及技术能力等情况。
3.综合评选:本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依据本公告附件一《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结合参选机构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人员专业水平、服务方案优劣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与比较。
4.结果确定:最终中选结果将由点击登录查看班子扩大会议集体审议确定。
五、其他事项
1.服务费用:中选机构的服务报酬将参照《苏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查(审核)、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的相关计费标准,由双方在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中协商确定。
2.合同签订:中选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与本单位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3.材料处置:所有参选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本单位有权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参选机构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信息公开: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本公告向社会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披露的规定,以保障所有潜在供应商的平等知情权与参与权。
特此公告。
附件:1.公路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评标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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