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公安局关于采购警用装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报价的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东南2026年05月08日
按照我单位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性能参数和市场报价,以供我单位在编制中参考,请有意向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详实填写。
一、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关于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二、具体工作内容:征集市场报价
三、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
收集市场报价:****至****,请意向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性能参数及报价情况表、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密封邮寄至: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贵州省凯里市开怀街道政法小区),邮编556000。
四、联系人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855-****
黔东南州公安局2026年拟采购警用装备清单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参数 | 单价 | 总价 | 图片 |
| 1 | 战术防暴头盔(3合1) | 30顶 | 1、A型防暴头盔由壳体、缓冲层、衬垫、面罩、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颏托、佩戴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等)、护颈、战术导轨组成。 2、防暴头盔的壳体外表面光泽度为20-30。 ▲3、质量(不含护颈):≤0.94kg;质量(不含面罩、护颈):≤0.75kg;可拆卸护颈质量:≤0.14k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4、防暴头盔的面罩开合过程中,应能保持在非人工外力作用下的定位功能,且锁合可靠、稳定。可靠性:开闭合5000次后仍可正常使用。(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5、面罩透光率应大于等于89%, 面罩的光畸变最大量应小于等于5.5′,面罩内表面应有防雾性能。(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6、佩戴装置:盔顶悬挂系统应保证通风透气、便于调节,散热时间差应小于或等于12min;佩戴装置插扣插拔使用次数≥2000次。(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7、护颈应使用软质防割阻燃材料制成,与壳体连接可靠,外形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护颈搭扣带扣合强度≥11N/cm;耐用扣合强度≥8N/cm2。(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抗撞击防护性能:防暴头盔应能承受对面罩4.9J动能的冲击,冲击后面罩与试验头模的鼻子不应接触,且面罩应能正常开合。 9、抗冲击强度性能:防暴头盔的面罩应能承受1g铅弹以150m/s±10m/s速度冲击,冲击后面罩不应被击穿或破碎。 ▲10、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防暴头盔应能承受54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试验头模上的力应小于4900 N,且壳体不应破裂。(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1、防暴头盔应能承受88.2J能量的穿刺,穿刺时落锤不应穿透警用防暴头盔与试验头模产生接触。 ▲12、防割性能:使用专用的防割手套切割试验机,设定刀口压力为20N,刀片转速为20r/min,在被检测的护颈颈部中间垂直方向进行5次切割,每次割穿发生时,切割周数达到5周。(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3、阻燃性能:面罩续燃时间应≤2s、战术导轨续燃时间应≤3s、壳体的外表面续燃时间应≤2s、护颈主体面料外表面续燃时间应≤3s。(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4、涂层附着力:壳体外表面涂层附着力大于或等于GB/T9286—2021中1级的规定。 15、执行标准:GA294-2023警用防暴头盔和《GA 420-2021 警用防暴服》 16、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7、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
| 2 | 护裆 | 50个 | 1.材质所用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 2.可靠性:耐冲击性能:将防暴服任意防护部件置于刚性平面上,以120J能量冲击,相应部件不破损、不开裂。 3.环境适用性:在环境-20℃~+55℃条件下,仍满足上述性能要求。 4.阻燃性能:防护部件表面燃烧后的续燃时间小于10s。 | |||
| 3 | 护腿、护膝 | 50个 | 采用质轻、韧性好、耐化学性好的PP材料轻松穿脱,防护性强。 尺寸:均码; 材料:涤纶、PP、PVC、EVA。 | |||
| 4 | 防毒面具 | 40个 | 1.采用天然橡胶材质,五点式头带,佩戴舒适。 2.有配置通话装置,镜片采用透明度比较好的聚碳酸酯材质,能防雾,耐冲击。 3.面罩死腔不大于1%。 4.视野:总视野:≥71%;双目野:>70%;下方视野:>40度。 5.面罩泄漏率:<0.05%。 6.贮存期:5年。 7.过滤件提供有效检测报告,符合国标GB2890-20022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8.过滤件颗粒物防护性能:达到KP95以上≥95%,防护时间≥27min ,1min内无气泡逸出。 9.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5 | 手持式胡椒喷雾 | 2个 | 1.规格尺寸:≥φ66×330mm 2.喷射器净含量:≥600ml 3.可使用喷射次数:可供35次1秒量的发射 4.雾形:射流形 5.喷射时间:≥30S 6.喷身距离:≥10m 7.使用条件:2级风以下或顺风使用 8.可燃性:不可燃 9.储存条件:常温室内 10.储存稳定期:≥3年 | |||
| 6 | 战术腰封 | 50个 | 1.腰带带体采用新型Tegris编织板材,具有高支撑性、高韧性以及相较于其他塑胶板材更高的耐弯折性和轻量化的特点,同时采用Cordura 500Dx1000D双面复合面料,具有高耐磨、抗撕裂等强性功能; 2.腰带本体采用镂空molle复合布料和Tegris材料交错的设计,增加总体强度的同时,能够减轻整体重量并适配市面大部分molle系统附包和腰带固定附包;同时腰带上下的开孔设计可以直接通过螺丝安装各种类型的附件,简化连接结构; ▲3.内外腰带使用专利的磁吸定位方式结合,内外腰带的后腰位置各有两个磁铁定位点,在负重的情况下仍可以通过磁铁快速定位,有效改善传统外腰带难定位、容易贴歪的情况;(提供供应商相关产品彩页) 4.尺寸调节便利,调节结构设计为后腰两侧分别独立调节,使用者可配合专用的插片工具或银行卡宽度的物体在后腰两侧对腰围进行快速调节;同时两边前端扣头处织带可以进行微调,固定织带可压入内侧,杜绝占用腰带位置的情况,保证腰带的平整性和一体性; ▲5.金属扣具物理性能:洛氏硬度:不小于105,高温存储(60℃、48h):无明显变化,低温存储(-40℃、48h):无明显变化,中性盐雾(常温、48h):无明显变化(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7、扣具最大断破拉力:不小于8500N(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金属扣具符合OEKo-Tex200相关有害金属无污染相关标准,锑、砷、铅、镉、铬、六价铬、钴、铜、镍、汞显示未检出。(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9.腰带已配备超高频芯片,方便客户后期系统仓储,后勤管理。 10.需提供金属扣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7 | 单警作战背包 | 120个 | 1、材料:使用防水面料,易磨损部位使用抗撕裂面料。 2、外观:面料、里料等主辅材料表面无残次;缝纫部位应缝制牢固、规整、对 称、平展、直顺,绗线或双道线间隔均匀。不得有开线、断线、跳线、死折、扭 皱、返线、残留针眼、出套、毛漏、掉道、错位等缺陷。 3、结构:背包式; 4、容积:≥50L 5、重量:≤2.5kg 6、面料断裂强力:经向≥3600N、纬向≥3000N 7、背带、提带接口强力:≥600N 8、战术携行包适用于携带作战、训练所需装备、器材、装具、服装等。 9、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8 | 背负式破拆器 | 2个 | 以电动液压泵为动力,主要用于卷帘门、金属防盗门以及小型车辆事故救援等作业。具有重量轻,作用力大,效率高,具备单手操作模式,可实现在狭小空间里更加灵活的使用工具;采用背包式设计,可背负、可手提。 ▲1、电动液压泵:具备保压功能,可使工具在任意行程位置停止,而不回缩。工作压力≥73Mpa,液压软管长度≥2m,额定流量≥0.48L/min,低压流量≥1.5L/min,电机功率≥1Kw,电池≥29V/6AH(配备2块),质量≤8.5K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开门器:额定压力≥73Mpa,开启力≥70KN,闭合长度≥455mm,开启距离≥260mm,质量;≤5K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3、扩张器:额定压力≥73Mpa,最大扩张力≥66KN;扩张距离≥160mm;质量≤3.3K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4、剪切器:额定压力≥73Mpa,开口距离≤40mm,剪切力≥300KN,剪切能力≥20mm圆钢(Q235A材质),质量≤3.6k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5、钢筋速断器:额定压力≥73Mpa,开口距离≥22mm,剪切力≥300KN,剪切能力≥20mm圆钢(Q235A材质),质量≤2.8kg 6、多功能工具:具有砍、拧、切割、起钉器等功能,长度≤290mm,重量≤1Kg。 7、提供具有液压破拆工具检验资质能力的权威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机构具备液压破拆工具检测资质的证明文件。 | |||
| 9 | 电喇叭 | 2个 | 1.电量显示:由4个LED显示电池电量100%、75%、50%、25%; 2.低电提示:电池电量低有语音提示; 3.待机保护:待机情况下5分没有功能操作,自动关机。 4.供电方式:锂电池或6节5号干电池; 5.输出声级:≥113dB(测试距离25cm) 6.工作电压:7.4V和9V 7.充电接口:TYPE_C口 8.充 电 器:5V/2000mA 9.充电显示:充电时灯亮,充满电后灯灭 10.录音时间:≥240秒 11.照明组成:由12粒LED灯加上灯杯、罗纹盖、镜片组成 12.照明功能:弱光、强光、爆闪 13.播放功能:可通过外接U盘或TF卡播放U盘或TF卡内存储的MP3音频文件; 14.产品尺寸:长≤317mm×宽≤226×口径≤218mm 15.背肩挂带:长1220mm±5mm*宽19mm±1mm 16.产品重量(不含干电池):≤755克 17.应符合《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18.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10 | 警戒带 | 50卷 | 1.警戒带由带体和收放盒组成,收放盒主体颜色为蓝色。 2.规格:带体长度≥100m,宽度50mm±2mm。 3.颜色:带体由乳白色(表面有反光层)和蓝色相间组成主体颜色。带体上的“警察”、“POLICE”字样和“○”标志的颜色为红色。带体上相同部位颜色一致。 4.标识:在乳白色带休上印有“警察”“POLICE”字样和“○”标识,字体和标识在乳白色区域的居中位置;“警察”字样为黑体,字高38mm±1mm,字宽35mm ± 1mm,字间距40±1mm; "POLICE”字样为黑体大写英文字母,字母高35mm±1mm,总宽为175mm±2mm。禁止通行的标志,外圆直径38mm±1mm,内圆直径30am±lnm。 5.物理性能:断裂强力〔经向)/N:≥690N;断裂伸长率(经向)/%:≤16.0%;单位长度质量/(g/m):≥3.6g/m;乳白色反光层逆反射系数/[cd/(1x-㎡) ]:≥16.2cd/(1x-㎡) 6.色牢度:耐光色牢度≥4级;耐水色牢度:变色≥4级;沾色≥4级;耐磨擦色牢度(经向):干摩≥4级;湿摩≥4级; 7.抗跌落性能:警戒带自1.2m高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后,收放盒没有出现开裂、破碎等现象,并能正常收放。 8.环境适应性:警成带在温度-20℃~+55℃条件下,无粘连、无沾色、无裂纹,并能正常使用。 9.材质:聚酯纤维; 10.应符合《GA/T 375-2016 警戒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11.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11 | 背负式催泪喷射器 | 2个 | 1.催泪驱散器、便携充气装置、真空吸粉装置外观应洁净、无变形。各零部件表面无机械损伤、涂层脱落、锈蚀现象。各零部件装配紧密,紧固件应牢固。塑料件表面光滑无毛刺。 2.催泪驱散器满罐质量≤13kg 3.罐体长度510mm±5mm,罐体直径160mm±5mm。 4.结构:催泪驱散器由药剂瓶、阀门、高压管、喷射枪等组件组成。 5.容量:催泪剂量为6L±0.2L。 6.喷射性能:连续或间歇喷射,喷射为水柱扩散型。射程≥15米,喷射持续时间≥260s。 7.安全性:催泪驱散器配有安全可靠的防误喷保险装置和运输防泄漏装置。 8.高温试验:55℃±2℃条件下2h罐体不解体、不泄露、不爆裂。 12.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12 | 炫目器 | 5把 | 1.功能要求:光源应采用绿色环保的大功率、高亮度白激光彩光LED。灯具内部电路设计具有防止过充、过放、短路保护装置及开关防误操作功能。优质和抗冲击铝合金材质和抗静电表面处理,防静电、防水、防摔、耐腐蚀性好。定位功能(按下之后,1min内可连接定位,带设备查找功能,更精确找准设备所属位置)。四合一功能,白光照明,彩光眩目,警笛声威慑,定位查找功能。 2.额定容量:≥15600mAh 3.额定功率:白激光10W/红蓝眩目120W 4.光源类型: 不低于白激光*1、蓝光*6、红光*6 5.外壳材质:航空级6061-T6高档铝合金 6.镜片材质:钢化玻璃镜片 7.重量:<1.35KG(含电池) 8.尺寸:≤186*75*120mm 9.5米照度值:不低于9000LX(强白光)4500LX(弱白光) 10.照明时间: 不低于6h(强白光)/12h(弱白光)/2h(眩目) 11.开关方式:白光照明/彩光眩目/警笛鸣声/定位查找 12.充电时间:<3H | |||
| 13 | 胡椒弹发射器 | 2把 | 一、高速催泪喷射器 ▲1.1.由喷射器主体和喷射剂模块组成。喷射器主体包含握把、扳机、机械瞄准器、内置激光瞄准器;喷射剂模块含有两支喷射管,可连续两次喷射。配 有智能芯片,可自动检测装弹状态;通过打开电源保险开关后扣动扳机电击发。喷射剂模块中的喷射管为可拆卸更换填充。(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2.尺寸:喷射器长度198±2mm、宽度130±2mm、高度40±2m;喷射管长度138±2mm、直径18±2mm; 1.3.质量:喷射管(单支)质量58±2g、高速催泪喷射器质量390±10g、喷射管(单支)催泪剂质量为12g±1g; 1.4.扳机击发力:25N±5N 1.5.喷射距离(常温无风环境下,以0°角):≥7m; 1.6.辣椒素含量:管内催泪剂为合成辣椒素,含量在 1.5%~2.0%; ▲1.7.催泪剂辣度≥27万SHU;(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8.发射初速度:≥112m/s ;(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9.着靶率:无风条件下,以0°角向纱布棉垫(900mm×600mm) 中心处喷射一次,距离喷射管口3m处着靶率应≥80%;距离喷射管口7m处着靶率应≥30%。(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10.开关耐久性能:扳机开关使用次数应≥2000次、保险开关使用次数≥500次、拆装喷射管开关使用次数≥500次; 1.11.连续发射次数:可连续发射2次; ▲1.12.扳机保险功能:喷射器主体应设有保险开关。打开保险开关电源后,扳机可进行喷射触发;关闭电源后,扳机不可进行喷射触发。(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13.跌落安全性:将高速催泪喷射器分别以喷射口水平向前、喷射口垂直地面向上、喷射口垂直地面向下,从1.5米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各试验1次,跌落后高速催泪喷射器打开和关闭保险机构灵活,无意外击发,零部件无裂纹、变形、错位和破断情况,各连接件无松动或震落。液剂管不应出现液剂漏出现象。(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14.高温性能:将高速催泪喷射器(喷射器主体和喷射剂模块)置于55℃±2℃的高温箱内保持2h,在取出后10min内完成喷射实验,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液体喷射距离应≥7m。 1.15.低温性能:将高速催泪喷射器(喷射器主体和喷射剂模块)置于-25℃±2℃的低温箱内保持2h,在取出后10min内完成喷射实验,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液体喷射距离应≥7m。 1.16.外壳防护等级:≥IP57; 1.17.每套高速催泪喷射器基本配置应包含喷射器主机1把、两连发喷射管(训练)15组、两连发喷射管(实战)5组、电池不少于2颗、适配器1套、设备箱1套、携行套1套、防抢挂绳1根、喷射管套1个。 二、破窗催泪器 2.1.功能特点:破窗催泪器兼具破窗与催泪功能,依靠钨钢端头击碎车窗,释放催泪液体,快速控制车内人员。 2.2.有效喷射作用距离:0.3~2米 2.3.喷射时间:≤1s ▲2.4.喷射方向:与破窗攻击头方向一致(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5.药剂性质:水剂喷雾(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6.催泪液有效成分:为合成辣椒素,符合GA1182-2014合成辣椒素标准(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7.合成辣椒素含量: 1.5%≤催泪素含量≤2.0% ▲2.8.碎玻璃性能:攻击头的钨钢部位能击碎≥5mm厚钢化玻璃,钨钢部位不脱落,不碎裂,催泪发射工作状态正常。(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9.药剂管可更换,具备训练管和实战管两种,训练管不含催泪剂,实战管含催泪剂。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
| 14 | 抓捕网枪 | 3把 | ▲1.采用动力技术:采用电磁发射技术,利用电磁能做功,将电磁能转化为弹丸或负载动能。不使用高压气瓶或火药等危险物品。(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且在报告中能清晰标注上述参数及功能;②提供产品制造商官网用户使用手册/产品技术白皮书该功能材料并提供相应官网链接地址) ▲2.网线断裂强力≥100N。(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且在报告中能清晰标注上述参数及功能;②提供产品制造商官网用户使用手册/产品技术白皮书该功能材料并提供相应官网链接地址) 3.可重复使用,单次充满电可以连续抛射使用不低于30次。 4.设备主机重量≤1.4kg。 5.牵引头前端硅胶缓冲层≥1.5mm 6.网眼边长≤150mm,抓捕网面积:≥2400mm*2400mm,抓捕网支持快速补充更换。 7.有效网捕距离:5-9米。 8.作用效果:在有效作用距离内,任选一点放置模拟人体靶,瞄准模拟人体靶发射网,应能罩住模拟人体靶,网的四周边缘距地面最大距离小于0.5m。 9.安全性:发射器内置安全保险装置,确保在保险状态激活时,无法触发击发机制,有效防止误操作导致的意外发射,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及周围环境的稳定。 10.寿命和可靠性:发射器空击发500次,牵引头发射100次,试验后零部件应无裂痕、变形和破断,各连接件无松动或振落,然后抓捕网发射10次,试验后满足10m处抛撒面积不小于 4㎡要求。 11.使用环境温度:-10℃至50℃(关机状态,高低温环境2小时后取出,在室温环境下恢复40分钟)。 12.环境适应性试验:电磁网捕器经模拟淋雨处理后,应能正常工作。 ▲13.应符合《GA510-2004警用抓捕网》标准中的有关要求。(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4.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5.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
| 15 | 便携式催泪驱散器 | 3个 | 1.应由气瓶和发射装置组成。 2.质量:满罐质量≤3.8kg。 3.尺寸:全长≤545mm。 4.催泪剂应为OC,剂量为1.8L±0.2L。 5.喷射性能:喷射距离8.5m,持续时间30s,27s后喷射距离持续缩短。 6.应配有安全可靠的防误喷的保险装置;经过980N承压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喷射性能满足要求。 7.防跌落性能:1.5m高自由落体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喷射性能满足要求。 8.高温试验: 55℃±2℃条件下2h罐体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 9.低温试验:-30℃±2℃条件下2h罐体不解体、 不泄漏、不爆裂。 1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16 | 防弹衣 | 20件 | ▲1.防弹层结构由弹击面开始依次为:不低于18层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8层纤维正交)+不低于1层5.0mm厚泡沫板+不低于5层高性能聚乙烯无纬布。(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防弹衣穿着灵活,易于穿脱。穿着后不使两臂的自由运动及人体跪、跳、蹲、俯仰、转体等动作受到限制。防弹衣的外套与防弹层部件规格相适应,能分离。躯干防弹层部件标明弹击面或贴身面。 3.防弹层保护套为黑色,不透光并且密封不透水,封边均匀一致。防弹层保护套材料具有抗渗水性能。 4:防弹衣检验要求依据: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环境适应性和常温环境下1.1g破片弹道极限V50测试。 ▲5.防弹衣检验执行标准: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GA/T 950-2019 防弹材料及产品V50试验方法。(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6.防弹层防护面积:≥0.15㎡ 7.防弹层重量:≤1.63kg ▲8.防弹层弹道极限v50值:≥621m/s(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9.防弹性能:产品在常温,高温,低温,浸水以及湿热环境下测试(1)在常温常湿条件下,产品的前片和后片各经6发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有效射击,均未穿透,样品最大背衬材料凹陷深度≤ 25mm。(2)在浸水(0.5m深的水中,30min)条件下,产品的前片和后片各经3发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有效射击,均未穿透,样品最大背衬材料凹陷深度≤25mm。(3)在高温(55℃±2℃,4h)低温(-20℃±2℃,4h)以及湿热环境(70℃±2℃,相对湿度80%,240h)产品的前片和后片分别各经3发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有效射击,均未穿透,样品最大背衬材料凹陷深度≤25mm。 10.应符合《GA 141-2010 警用防弹衣》中3级软质防弹衣的有关要求。 ▲11.防弹衣面料采用650D尼龙黑色涂层布。面料平均续燃时间径向 ≤0s,纬向≤0s;面料平均阴燃时间径向≤0s,纬向≤0s;面料平均损毁长度径向 ≤54mm,纬向≤59mm;面料拉伸性能:依据GB/T 3923.1-2013测试方法布料断裂强力径向≥3300N,纬向≥3200N;(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2.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3.购买不低于1000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17 | 防刺防弹服 | 30件 | ▲1.防弹防刺服面料采用650D尼龙黑色涂层布。面料平均续燃时间径向 ≤0s,纬向≤0s;面料平均阴燃时间径向≤0s,纬向≤0s;面料平均损毁长度径向 ≤54mm,纬向≤59mm;面料拉伸性能:依据GB/T 3923.1-2013测试方法布料断裂强力径向≥3300N,纬向≥3200N;(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防护面积≥0.20㎡; ▲3.防弹防刺层厚度≤17mm;(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4.防护层结构由冲击面开始依次为:不低于0.6mm厚(4层0.15mm 厚)不锈钢板+不低于8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6层纤维正交)+不低于14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6层纤维正交)+不低于2层5mm厚泡沫。前、后片尺寸、结构一致。(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5.单个芯片(含保护套)质量≤1.38k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6.背心主体为特警黑色,模块化系统设计,可随意挑换挂载各种配件。 7.防弹性能:A.常温性能:使用1979年式7.62mm 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进行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样品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 25mm;B.耐浸水性能:常温下,样品在水中浸泡 30min后,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样品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25mm;C.高温性能:在高温试验(55℃+2℃,恒温4h)后在15min 内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样品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 25mm;D.低温性能:在低温试验(-20℃±2℃,恒温4h)后在15min 内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样品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25mm; E.湿热性能:湿热试验(70℃-2℃,相对湿度80%,240h)后在常温下放置 24h,进行防弹性能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样品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25mm。 8.防刺性能:A.常温性能:常温状态下,A类防刺服应用 D1刀具、测试体以24J±0.5J撞击能量对防刺服进行穿刺,在有效穿刺情况下,防刺服不应出现穿透;B.高温性能:将防刺服放入温度为+55℃±2℃恒温箱内保持 4h后,A类防刺服应用D1刀具、测试体以 24 J±0.5J撞击能量对防刺服进行穿刺,在有效穿刺情况下,防刺服不应出现穿透;C.低温性能:将防刺服放入温度为-20℃+2℃恒温箱内保持4h后,A类防刺服应用D1刀具、测试体以 24J±0.5J撞击能量对防刺服进行穿刺,在有效穿刺情况下,防刺服不应出现穿透;D1耐浸水性能:常温条件下,防刺服在水中浸泡30min后,A类防刺服应用 D1刀具、测试体以24J±0.5J撞击能量对防刺服进行穿刺,在有效穿刺情况下,防刺服未穿透。 9.应符合GA 68-2024《警用防刺服》A类、GA141-2010《警用防弹衣》3级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10.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1.购买不低于1000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18 | 战术头盔(训练盔) | 50顶 | 1.材质:壳体采用ABS,内衬采用记忆海绵,缓冲垫采用EPS; 2.盔壳厚度:≥7mm; 3.头围:适合55CM-61CM头围; 4.重量:1047g+20g 5.具备防暴能力,能抵挡破片以及高速飞溅的物体带来的冲击,导热系数低,佩戴轻盈舒适。 6.应具备3点支架合金内框工程塑料底座,可适用于大多数NVG安装座的通用功能,应具备导轨配置。 | |||
| 19 | 95-1全拆教具枪 | 30把 | 1.产品规格:长750×宽360mm(误差±5mm左右) 2.产品净重:2.6kg左右 3.产品材质:外壳采用ABS塑料材质、枪身内铸钢架配重、由高压机械模具一次性压铸而成 4.产品功能:扳机可扣动、枪栓可拉动、保险可转动、金属消焰器可拆卸、弹匣可拆卸,可压4颗一体橙色塑料模拟弹,可用于教学训练作用 5.颜色:黑色 | |||
| 20 | 防爆毯 | 2 | 1.应由内围栏、外围栏和盖毯组成。盖毯、内围栏、外围栏防护层由聚乙烯浸胶片、聚乙烯防刺毡制成。 2.尺寸(mm):盖毯尺寸≥1600×1600,内围栏内径≥450,外围栏内径≥Φ700。 3.盖毯和围栏外套耐水压性能:≥12KPa。 4.盖毯和围栏外套的断裂强力:径向和纬向均应大于1200N。 5.盖毯和围栏外套的撕破强力:径向和纬向均应大于120N。 6.总质量:≤27kg。 7.防爆性能:≥60gTNT当量。 8.应符合GA 69-2007《防爆毯》标准中有关要求。 9.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21 | 多功能肩灯 | 120个 | 1、结构:肩灯由红蓝双色发光颜色,采用内置可充电电池供电。 2、尺寸:长度:≤73mm;宽度:≤50mm;高度:≤39mm。 3、重量:质量:≤88g(含电池)。 4、工作模式:水平LED灯频闪,垂直LED灯频闪,LED照明灯常亮三种工作模式。 5、频闪频率:频闪频率7~8Hz。 6、灯体功能: 1)具有有重力感应功能,能通过感应重力自动切换垂直、水平方向的红蓝闪烁; 2)连续两次拍打灯体可临时关闭或开启照明。 7、充电接口:Type-C接口。 8、电量指示:具有充电指示和低电量提示功能。 9、低温性能:-20℃低温环境存放2小时功能正常。 10、工作时间: 1)水平方向LED灯频闪连续工作时间>19h; 2)垂直方向LED灯频闪连续工作时间>20h; 3)LED照明灯常亮连续工作时间>22h。 11、夹具功能:夹具可360°旋转,可用于肩带、MOLLE织带、背包等多种搭载平台。 12.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22 | 黑色反恐头套 | 80个 | 1.整体贴合头颈部轮廓,无明显松动、压迫感,佩戴舒适,有效防护面积≥90%,可全面覆盖头部、面部(预留眼部、口鼻开口,不影响视野及呼吸)、颈部,无防护盲区。 2.应采用原液芳纶阻燃材料,执行永久阻燃标准,而非半永久涂层阻燃工艺,阻燃性能符合相关防护标准,续燃时间≤2s,损毁长度≤100mm,无熔融、滴落现象,可持久防护头部、面颈部烧伤、灼伤风险,水洗50次后阻燃性能无明显衰减。 3.具有较强的耐摩擦性及抗撕裂性能,可有效抵御破片冲击及表面擦伤,避免头部、面颈部因摩擦、破片造成的损伤;芳纶纤维可抗酸碱和各种弱有机溶剂,能有效抵御危险物质喷溅风险。 4.应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及较好的抑菌性。 5.面料工艺:采用单面针织工艺,面料克重≥185g,幅宽≥170cm,针织密度均匀,无跳线、漏针、起球等缺陷,质地柔软且贴合性好。 6.面料成分:主要成分为间位芳纶、对位芳纶、导电纤维,氨纶,确保面料兼具阻燃性、弹性及防静电性能,符合战术防护使用需求,无异味、无有害残留。 ▲7.具有良好的耐摩擦性、抗撕裂性能,顶破强力≥850N;耐水色牢度≥4级;耐汗渍色牢度≥4级;耐摩擦色牢度≥4级。(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阻燃性能:符合GB/T5455-2014条件A中的有关要求,损毁长度(经、纬向)≤90mm、续燃时间(经、纬向)0s、阴燃时间(经、纬向)≤0s;(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9.需提供面料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 23 | 新式单警装备 | 120套 | 一、腰封 1.1.套装由外腰带、内腰带、腰封、装载套件等几个独立单元组成;所有装载套件都采用塑料制快速转接背板,可实现不同位置间快速切换。 1.2.外腰带宽度40mm(±2mm),采用聚氨酯固定环;外腰带配套一个金属眼镜蛇扣和一个塑料警徽扣。 1.3.内腰带宽度为35mm(±2mm),采用魔术贴粘合设计,皮质带头有POLICE标志。 1.4.腰封采用MOLLE系统结构,采用尼龙织带打枣工艺加工,腰封两头MOLLE单元格采用魔术贴粘合固定,方便调节外腰带长度。与腰封配套的装载件有:尼龙制工作包、尼龙制水壶套、塑料制手电套(防丢功能)、塑料制喷雾套(防丢功能)、塑料制甩棍套(防丢功能),塑料制手铐套。所有套件可以360°旋转,15个档位固定。 1.5.手电套、喷雾套、甩棍套采用侧推式快取设计,带有合金锁块,防丢失、防抢夺。 1.6.手铐套采用聚氨酯软胶半包围结构+硬塑背板,与侧推式塑料套件采用相同表面处理工艺。 ▲1.7.尼龙制套件及腰带、腰封的技术指标:耐摩擦色牢度:≥4级、起毛球性能:≥5级、耐洗色牢度:≥4级、耐干洗色牢度:≥4级、耐光色牢度:≥4级、耐水色牢度:≥4级 、耐汗渍色牢度:≥4级、撕破强力:>60N、断裂强力:>3500N(经向),>2800N(纬向)、腰带扣拉力:塑料警徽扣拉力≥1600N,金属眼镜蛇扣拉力≥1700N。(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8.塑料制套件技术指标:侧推套件装入装备未上锁的侧推取出拉力分别为伸缩警棍≥25N,催泪喷射器套≥50N,强光手电套≥40N;侧推套件装入装备并上锁时侧推暴力取出拉力分别为伸缩警棍≥200N,催泪喷射器套≥120N,强光手电套≥200N;塑料手铐套软质外包围和硬塑底板的拉力分别为塑料手铐套≥280N、软质外包围≥420N;高低温测试,-40℃—50℃(±2℃),放置2小时候,取出后测试50次仍可以照常使用。 二、强光手电 2.1.尺寸:基础型强光手电总长度为154.6±2mm, 握柄直径28.5±1mm,头盖外径35±1mm,手绳长度155±5mm; 2.2.质量:≤230g(含18650锂离子充电电池和手绳); 2.3.强光初始光通量:≥1601m; 2.4.强光初始照度:≥1801x; 2.5.弱光初始照度:1201x~180lx; 2.6.强光爆闪频率:8Hz~10Hz; 2.7.光束角:强光手电的光束角为6°~9°; 2.8.外壳温升:强光手电的外壳温升小于等于25K; 2.9.开关耐久性:≥30000次; 2.10.充电插头连接可靠性:充电插头插拔≥3000次; 2.11.环境适应性:-20℃±2℃~45℃±2℃; 2.12.应符合《GA 883-2018 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中基础型强光手电相关要求。 三、催泪喷射器 3.1.尺寸:高188mm±2mm、 筒身最大外径40mm±0.5mm、外罐外径37.5mm±0.5mm;观察窗:宽:8mm±1mm;高:80mm±1mm 3.2.颜色:主体黑色,喷嘴为白色;溶液为蓝色; 3.3.质量:185g±15g 3.4.催泪剂溶液:70mL±3ml;合成辣椒素质量百分比1.5%~2.0% 3.5.喷射性能: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4m,有效喷射时间≥7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7mL;催泪喷射器有效喷射3s后,放置8h后再次进行喷射,喷射距离≥3m,喷射距离达到3m的时间≥4s。完全喷射后剩余溶液量≤7mL; 3.6.温度适应性:-30℃±2℃~55℃±2℃; 3.7.应符合《GA 884-2018 公安单警备 催泪喷射器》的有关要求。 四、伸缩警棍 4.1.尺寸:收回长度224±1.5mm,伸展长度508±2mm,握把外径26.5±0.1mm,中管外径20.5±0.1mm,小管外径16.0±0.1mm; 4.2.质量:≤340g; 4.3.伸缩可靠性:≥3000次; 4.4.轴向抗拉性能:≥1000N; 4.5.抗弯性能:≥5000N; 4.6.耐击打性能:3000N击打力连续击打3000次,伸缩警棍未断裂,棍头未脱落,能正常伸展和收回; 4.7.握把橡胶套防脱性能:≥3000次; 4.8.耐腐蚀性能:≥9级; 4.9.温度适应性:-40℃~60℃; 4.10.应符合《GA 886-2018 公安单警装备 伸缩警棍》中基础型伸缩警棍相关要求。 五、金属手铐 5.1.金属手铐由左、右铐体和三排齿的扇梁、链座、链环、钥匙等组成。 5.2.金属手铐的质量(不含钥匙和包装):≤255g; 5.3.反锁定位:金属手铐在锁闭并反锁定位状态下施加1500N静压力,不出现啮合松动或失效现象; 5.4.耐用度:≥7000次; 5.5.耐腐蚀性:≥9级。 5.6.应符合《GA 1512-2018 公安单警装备 金属手铐》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六、水壶 6.1.结构:保温警用水壶,由壶体、壶塞和壶盖构成;壶体采用不锈钢双层真空结构,塑料壶塞为拨杆及出水口结构; 6.2.尺寸:壶体高应为195mm±1mm,带壶盖的成品总高215mm±2mm,壶体宽85mm±1mm,壶体厚58mm±1mm,壶口内径Φ37 mm±1mm; 6.3.主体颜色:亚光藏蓝色; 6.4.容量:500ml; 6.5.质量:≤400g; 6.6.密封性能:无漏水现象; 6.7.连接配件与水壶的连接强度:无脱落、无断裂; 6.8.壶塞拨杆的使用寿命:拨杆拨开次数应大于 2000次; 6.9.跌落性能:跌落试验后,零件应无脱落、破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产品外表面局部变形,保温水壶的保温性能符合保温要求; 6.10.保温性能:水壶常温24小时,水温为49℃; 6.11.执行标准:GA 887-2010《公安单警装备 警用水壶》。 七、急救包 7.1.急救包由包体、内装药品和器械组成。包体采用移膜皮革制成。包内装有硝酸甘油片、创可贴、橡胶止血带、无菌纱布片、带垫急救绷带、口对口呼吸膜、酒精消毒片、抗菌湿纸巾、小剪刀、别针等药品及器械; 7.2.尺寸:展开长度为220mm±5mm,宽为125mm±2mm; 7.3.皮革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擦50次≥4级,湿摩擦10次≥3级; 7.4.皮革撕裂强度:≥25N; 7.5.拉链平拉强力:≥600N; 7.6.拉链拉头拉片结合力:≥250N; 7.7.执行标准:GA 891-2010《警用急救包》. | |||
| 24 | 双目微光夜视仪 | 2套 | 1.材质:消光黑色抗腐蚀高强度材料 2.头部支架快拆设计,一键快拆 3.图像增像管:自动门控 P45白磷管 4.FOM值:>1600 (交付提供原厂参数纸) 5.▲目镜屈光度:-0.8SD定视度(检测报告体现) 6.物镜视场:水平40°±2°,垂直40°±2°(检测报告体现) 7.调焦范围:30±2厘米至无限远(检测报告体现) 8.放大倍率:1.0x 9.▲夜视仪重量(仅主机):≤450克(检测报告体现) 10.外形尺寸:≤11*12*10厘米(长*宽*高)(检测报告体现) 11.自动增益控制:支持 12.自动门控电源:支持 13.自动亮度控制:支持 14.▲环境适应:工作温度:≥-40℃~60℃,储存温度:≥-55℃~70℃。(检测报告体现) 15.左右镜筒均可独立上下侧翻≥130度,以便可切换单/双眼观察。 16.▲电源:须使用方便获取的5号AA电池,1节5号AA电池,室温条件下连续工作时间≥15小时;(检测报告体现) 17.▲具有内置红外补光灯的功能。(检测报告体现) 18.▲须具备低电量时系统指示灯自动报警功能。(检测报告体现) 19.▲须具备静止时自动关机进入关机休眠状态。(检测报告体现) 20.▲须具备不依赖磁性支架的上翻关机系统。(检测报告体现) 21.▲具备可编程的战术策略设置系统。根据任务需求自行设置上翻关机功能的开启与关闭。(检测报告体现) 22.可编程的战术策略设置系统功能,开机状态下快速连续按压5次开机按钮,可根据任务需求设置上翻关机的开启与关闭。在索降、跳伞等可能需要翻转姿态的任务情况中,可以关闭上翻关机功能,让夜视仪在任务中任何姿态下可以始终保持开机状态不丢失视野。 23.须配备外接电池盒(通过电源线连接),电池盒可以固定在头盔上,电池盒具有肉眼不可见的红外LED,红外LED 满足360度全向识别范围,红外LED频闪频率为每分钟72±5次。(检测报告体现) 24.目镜、物镜均须配有独立可拆卸牺牲镜片(牺牲窗),保护镜组不被刮伤磨损。 25.配备可由夜视仪识别的敌我识别战术信标,战术信标适配战术头盔,并具有可视化屏幕操作系统 26.信标具备可见光红、绿、蓝、白和IR不可见光5种光谱光源可选用,且5档亮度可调节功能 27.信标具备频闪频率可自定义编程,且具备多台设备可组网同步频闪的功能 28.配有具备背包、手盾功能的战术防刺背包。作为携行装具同时能够在不外挂装备或使用工具改装的情况下可以快速转换为臂盾随时用,适用于日常巡逻、应急处突,让使用者在携带日常装备情况下具备足够的防御能力。 29.主要技术特征 (1)总容量:≥25L,主袋容量≥20L 31.背包性能要求 (1)▲面料耐磨测试:≥50000转(次) GB/T 21196.2-2007(检 测报告体现) (2)▲面料抗撕裂强力测试.≥30N(牛顿) GB/T 3917.1-2009(检测报告体现) (3)▲面料防水性能测试:0g(渗透值)GB/T 23321-2009(检测报告体现) (4)▲面料耐干湿摩擦色牢度:≥4级 GB/T 3920-2008(检测报告体现) 32.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
| 25 | 野战桌椅 | 20套 | 一、折叠桌 1.1.军绿色,吹塑折叠桌, 1.2.材质:聚乙烯工程塑料桌面+优质钢管骨架,钢材表面经除油、静电喷涂烤漆工艺制作 1.3.腿部可折叠,桌面可折叠 1.4.展开后:1220*610*750mm 1.5.折叠后:610*610*100mm 1.6.钢管壁厚:1.0mm 二、折叠椅 2.1.尺寸:扶手高度:65cm,靠背高度:83cm,座面高度:45cm,总宽度:56cm 2.2.材质:椅面采用600D双层加厚牛津布,支架采用优质钢管,加厚冷轧钢骨架,钢材表面经除油、静电喷涂烤漆工艺制作 2.3.钢管规格:直径25MM,壁厚0.8MM 2.4.承重:150kg以上 三、配置:折叠桌×1、折叠椅×4 | |||
| 26 | 多场景制暴器 | 17把 | ▲1、多场景用途:制暴器对目标需具备电击、捆绑、刺激性液体喷射、光线压制四种制伏手段,四种弹型可独立在制暴器设备上进行使用。(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外观要求: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无露底材,剥落等缺陷。所有表面无划痕、颗粒、桔皮,针孔、喷流、杂质等不良现象;金属零件产品不可有变形、锈蚀、磕伤等不良,毛刺或飞边不可大于0.1。阳极氧化色彩鲜艳,同种颜色无明显色差。 3、发射器主体重量:≤400g(含电池),发射器主体体积规格: ≤180mm*50mm*140mm(L*W*H)。 ▲4、电击保护功能:在1分钟内连续放电10次后,制暴器进入2分钟的保护状态,保护状态下不可进行电击。(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5、双瞄准模式:要求制暴器有准星机械瞄准与激光辅助瞄准两种瞄准模式。 ▲6、换弹:要求制暴器单次更换弹体时长在2秒内。(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7、状态显示:要求被检测制暴器有屏幕状态显示功能,可显示制暴器待机、电量等相关信息,状态显示载体要求为彩色OLED屏幕。(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电量提示功能:要求制暴器有电量显示功能,电量低于30%有电量提示功能。 ▲9、音视频录制:要求制暴器具备音视频录制功能(非外挂式),制暴器关机后可通过type-c快速连接到电脑,可查看录制视频。制暴器音视频录制分辨率:2K(2560*1440)。(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0、自动开关机切换:制暴器关闭保险,通过推动十次退弹推钮,可以切换为自动开机开启或自动开机关闭。 11、设备防水性能:制暴器满足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测试对应IPX5要求。 ▲12、电击弹:电击弹最大射程两落点宽度≤45cm,电击弹导线抗拉强度≥45N。(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3、输出电压检验:1000V±50V(无负载),960V±50V(负载1000Ω),950V±50V (负载500Ω)。 14、平均电流:2.5mA±0.2mA(负载500Ω),2.5mA±0.2mA(负载1000Ω)。 15、单脉冲持续时间:250μs±10μs(负载500Ω)。 16、脉冲频率:20Hz±1Hz。 17、 单次击发放电时间5s±0.1s。 ▲18、约束弹: 约束弹最大射程≥8米,约束弹绳锁抗拉强度≥1000N。(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9、催泪弹:催泪弹大射程≥7米,催泪弹1发弹无需更换即可独立击发4次,便于射击多个目标,侧向风条件下催泪弹有效射程≥4米,催泪剂溶液≤-20℃时溶液不结冰。(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0、包装规格 :制暴器:1把;约束弹:2发;电击弹:2发;催泪弹:2发;插头+充电线:1套;可充电锂电池:1个;枪套:1件;弹套:1件;包装箱:1件;产品说明书:1份;合格证:1份 21、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2、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
| 27 | 电击弹 | 80发 | 电击弹最大射程两落点宽度≤45cm,电击弹导线抗拉强度≥45N。 | |||
| 28 | 催泪弹 | 60发 | 催泪弹大射程≥7米,催泪弹1发弹无需更换即可独立击发4次,便于射击多个目标,侧向风条件下催泪弹有效射程≥4米,催泪剂溶液≤-20℃时溶液不结冰。 | |||
| 29 | 约束弹 | 30发 | 约束弹最大射程≥8米,约束弹绳锁抗拉强度≥1000N。 | |||
| 30 | 炫目弹 | 5发 | 弹体重量≤155g,弹体尺寸≤Φ40*90mm,激光视觉干扰≧20米,可以切换常亮与爆闪模式。 | |||
| 31 | 左右移动靶机 | 1套 | 一、靶机 1.控制方式:遥控控制; 2.移动距离:≥2m; 3.移动靶标的移动速度三个档位:0.2米/秒、0.5米/秒、1米/秒; 4.移动设定好左右往返移动,目标击中跌落; 5.靶机主体尺寸:长2650mm±30mm*宽680mm±30mm*高710mm±30mm(含腿支架)、长2650mm±30mm*宽680mm±30mm*高1550mm±30mm(含靶杆靶标)、靶标直径5cm、厚度8mm; 6.靶杆尺寸(长):高680mm; 7.靶杆尺寸(短):高245mm; 8、重量:≤65kg(不含电池) 二、按键遥控器 1.≥1.54寸彩色屏幕; 2.瞬间开机,无需引导程序,反应灵敏,无卡机; 3.内置锂电池,连续开机≤ 4小时; 4.控制全场设备,可单机控制设备,也可多台同时控制; 5.无线传输,遥控距离≤200米。 | |||
| 32 | 起倒靶机 | 1套 | 1.功能 1.1控制方式 支持电动控制模式。其中,电动控制可采用无线远程控制,远程控制可实现单机、分组和群体控制。 1.2供电方式 直流24V。 1.3其他 开机进行自检,状态显示,故障指示灯报警。满足室内外使用。 2.性能 2.1产品结构 每个起倒靶机主要由主机、可调式靶架、减速电机和电源等组件构成。靶机箱体整体作密闭设计。靶机外壳采用加强尼龙材质,强度高,韧性好,抗摔,防水性能好。内置天线,不易折断,体积小重量轻。具备设计专利及检测报告。 2.2产品尺寸 2.2.1靶机展开尺寸:长 350 mm±100mm、宽 200 mm±100mm、高200 mm±10mm。 底座尺寸:675*860*400mm±10mm 防弹板尺寸:450*250*8mm 2.2.2靶机与地面接触稳定。 2.2.3减速电机、电气控制部件内置密闭处理,符合防水设计要求。 2.3重量 产品重量(含电源,不含防弹组件 ≤27 kg). 2.4产品参数 2.4.1起倒时间 起倒时间≤1s,起倒间隔和次数可根据需要设定。 2.4.2起倒标准 起倒靶机起靶后靶板与地面垂直,垂直度偏差±3°。 2.4.3配套靶标为亚克力靶标 靶杆:长度120cm; 2.4.4控制距离 通视情况下,遥控器与靶机之间的有效控制距离≤200m。 2.4.5工作频点 工作频点≥10个,有效避免通信干扰。 2.4.6连续工作时间 电池供电充足情况下,连续起倒次数≤1500次。 2.4.7夜间照明((非标配,选择项) 在夜间射击模式下,具备微光照明及灯光照明方式。可选择长亮,同时,也可选择跟随式照明,靶标起靶时能自动点亮夜间射击照明灯,倒靶时自动熄灭。 3.环境适应性 3.1温度 工作温度:在-20℃~+50℃环境下,开机能正常工作。 储存温度:在-20℃环境下,各部件不发生功能性损伤。 3.2湿度 在相对湿度30%~98%环境下,开机能正常工作。 3.3抗风 六级风(含)以下(风速不大于13.8m/s),确保靶板稳定,能够正常使用。 3.4防雨淋 防雨淋:小雨。 3.5防腐蚀 表层采用电镀、静电喷绘、喷塑、烤漆、喷漆等方式进行防锈处理,涂层厚度≥60μm。整体作防腐防锈处理,达到GJB150.11A-2009要求。 | |||
| 33 | 防弹头盔 | 20顶 | ▲1.防护范围及级别要求: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3级非金属防弹头盔的有关要求,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在5m距离,枪弹初速度515m/s±10m/s,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常温状态下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头盔阻断弹头且最大弹痕高度小于或等于12.0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防护等级为3级。(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材料结构:该警用防弹盔由盔壳和悬挂缓冲系统组成,芳纶材质。厚度为≥8mm ▲3.防弹头盔重量:≤1420g;(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4.盔壳阻燃性能:盔壳的外表面续燃时间≤0s;(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5.刚性测试:最大变形量≤7.1mm 残余变形量≤1.3mm,盔壳无碎片脱落;(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6.耐浸水性能:常温下浸水24h后,在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阻断弹头且首发弹着点的盔壳顶部弹痕高度≤9.5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7.高温性能:受检样品在高温(+55℃±2℃,恒温3h)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射距5m,枪弹初速515m/s士10m/s,有效击中前部的最大弹痕高度≤11.3mm;(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低温测试:受检样品在低温(-25℃±2℃,恒温3h)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射距5m,枪弹初速515m/s士10m/s,有效击中右部的最大弹痕高度≤7.5mm;▲9.依据GJB5115A-2012标准常温下对防弹头盔进行V50值测试,防1.1g标准模拟破片有效数据V50>660m/s;(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0.防弹头盔连接带:耐摩擦色牢度检测依据或判定依据:GB/T3920-2008《纺织品 色牢度实验 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级、湿摩≥4级;耐汗渍色牢度检测依据或判定依据:GB/T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实验 耐汗渍色牢度》,耐酸≥4级、耐碱≥4级;(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11.跌落性能:盔体分别以左、右、前、后、顶,自1.75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芳纶本地材料不暴露,不出现明显的变形和凹坑; 12.下颏带紧急脱扣的牢固度应大于500N,在外力大于1000N时应解脱或断裂; 13.冲击吸收性能: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对常温样品进行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应该大于3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14.盔壳外表面颜色为黑色; 15.盔壳外表面涂层应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 16.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应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应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应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应能调节; 17.应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标准中的有关要求,18.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9.须购买不低于5年500万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34 | 防弹盾牌 | 40块 | ▲1.基础要求:重量≤5.74KG,防护面积≥0.46㎡。(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防弹性能:应符合《GA423-2015警用防弹盾牌》中3级手持式非金属防弹盾牌的有关要求。 3.盾体由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层压制作,厚度为≥7.0mm。盾体背面有把手和臂带。 ▲4.防弹盾牌观察窗光畸变最大量为5’,透光率为≥81.3%, 观察床透明面板四周的搭接宽度≥12mm,最少可视面积为≥154c㎡ 5.弹盾牌手柄与盾牌的连接处承受600N的拉力没有发生断裂象 6.金属和复合材料防弹盾牌在水中浸泡24h后,在3发有效命中盾体,1发有效命中观察窗、1发有效命中射击孔盖板的情况下,试验后,防弹盾牌应阻断弹头,背面主体防弹材料无脱落,观察窗、射击孔盖板、把手等连接部件无脱落 ▲7.盾体表面续燃时间<1s。(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8.漆膜附着力符合GB/T 9286-1998中规定的2级。 9.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0.须购买不低于5年500万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