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南浦溪镇潘垟新村旧村改造(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泰顺县南浦溪镇潘垟新村旧村改造(灾后重建)工程)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6年05月07日
泰顺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顺县****已经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2017〕117 号、泰发改审〔2018〕1 号、泰发 改审〔2018〕1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泰顺县南浦 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顺县****改造(灾后重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4309.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0952.10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多层住 宅、配套用房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设地点:南浦溪镇A-R21-01地块和A-R21-02地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幢6层住宅、2层配套设施用房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85.85平方米,建筑面积268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99.15平方米,其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884.75平方米。建筑高度25.35米,最大跨度6.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其中,☑建筑面积2683.9㎡。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00元。
2.3 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
□3.5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 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5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日期或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日期或质量问题认定文件签发日期任一在此期间),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项调查机构依 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且该问题已被上述部门或机构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定为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专项调查报告》等),认定表述包括“重大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结构性安全风险”等同类术语;2. 因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事故调查机构依法认定负主要责任(含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或 领导责任),且事故等级为较大及以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 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未因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且无任何骗取中标的失信行为。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h ttps:****。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s:**** 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7日15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 分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s:****。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1.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泰顺县****
地 址:温州市****
邮政编码:325500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
地 址:温州市****
邮政编码:325500
电 话:****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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