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重要实施意见
全部类型内蒙古兴安盟2026年05月06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三牧”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
一、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提升粮食产能。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大豆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建设年行动,建设单产提升示范区1000万亩。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巩固提升大豆产能,做好产销衔接。开展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冷凉蔬菜强基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0万亩。拓展向日葵、油菜等主要油料作物生产空间,因地制宜发展胡麻等特色油料作物。规范开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力争干鲜果品、木本粮油等森林食物供给达到145万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推广科学储粮模式和玉米籽粒直收技术,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宣传,推动粮食全产业链节约减损。
(二)实施肉牛肉羊等增产增效工程。落实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持续推进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和百万头肉牛育肥行动,在中西部盟市建设新兴肉牛产区,推动肉牛产业做大做强。加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发展设施渔业。新建和改扩建牲畜棚圈5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推进奶业振兴。推广使用奶牛性控冻精。支持传统及地域特色乳制品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发展乳脂类、乳铁蛋白类等精深加工乳制品,推进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扩大“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面。加强乳制品品质检测技术研究。鼓励乳业企业拓展东盟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
(四)实施饲草料供给提升工程。持续推进青贮玉米、饲用燕麦、苜蓿等优质人工饲草种植。完善饲草储备体系。推进“粮改饲”,支持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收储利用。推广粗饲料深加工和全混合日粮饲喂模式。提升饲草良种“育繁推”能力。
(五)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科学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合理划定耕地和林草保护空间。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毁林毁草行为,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巩固“大棚房”专项整治成果,做好撂荒地复耕利用和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治。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0万亩以上。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持续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和耕地深松作业,改造提升盐碱地。实施河套灌区****
(六)实施农牧业“种芯”工程。加强农作物、特色畜禽、乡土林草种、乳酸菌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建设全区特色寒旱作物种质资源库、东部盟市****
(七)实施农牧业创新链建设工程。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草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效能,支持建设肉牛、肉羊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八)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与区****
二、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九)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精准帮扶政策,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自治区和各盟市****
(十)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制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退出程序和办法,健全农牧户自主申报、数据预警、干部日常走访等监测机制,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精准帮扶和动态调整。统筹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牧区****
(十一)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分类纳入嘎查村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对暂时难以盘活的项目加强监管。深化区****
(十二)强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
三、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
(十三)加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各地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设立内蒙古牛羊肉前置屠宰加工中心,开拓冰鲜肉、热鲜肉市****加强农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
(十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推动“蒙”字标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新认证“蒙”字标企业30家以上,探索制定牛肉分类分级标准。重点培育内蒙古牛肉、羊肉、奶酪、杂粮、冷凉蔬菜等区域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在全国主要消费城市****
(十五)推进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省部共建内蒙古牛羊肉产地市场建设。推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孵化,带动农食、羊绒等优质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扩大特色农畜产品出口规模。严厉打击农畜产品走私活动。
四、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
(十六)保护和调动农牧民种粮养畜积极性。落实各类惠农惠牧补贴政策,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到户。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强全链条常态化监管。强化三大主粮、大豆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保险提标扩面,提高保险理赔质效。加强农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要求,促进重要农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积极争取中央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落实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
(十七)促进农牧民工稳岗就业。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专项服务活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乡村两级劳务服务组织建设,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创业就业扶持,加强大龄农牧民工关爱帮扶。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继续实施农村牧区****
(十八)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一县一策”壮大县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品种、大产业”。加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精深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着力打造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补齐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环节短板。发展壮大林草产业,培育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推动乡村闲置房屋改造建设特色民宿,培育等级民宿。实施促进农牧民增收计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在城市****
(十九)实施乡村消费升级行动。打造“内蒙古礼物”文旅品牌,培育丰收市****
五、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根据农村牧区人口变化趋势,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村镇体系布局,分类有序布局农村牧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通过片区化推进、分类逐村建设等方式,加快补齐农村牧区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协同推进县****
(二十一)强化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优先支持农村规模化供水和牧区到户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通辽市****
(二十二)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慎优化农村牧区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或教学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标准提供托育服务。开展县****
(二十三)加大农村牧区****
(二十四)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功能,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个100”行动,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鼓励乌兰牧骑创作一批倡导移风易俗的作品,到基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创新开展“乡村村晚”、“草原村排”、“赛马村超”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编制农耕文化资源重点保护名录,打造“农遗良品”品牌。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整治农村牧区****
(二十五)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及时排查化解家庭邻里矛盾和土地草牧场边界、承包流转、征占补贴等纠纷,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微治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提高农村牧区****
六、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六)健全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启动第二轮土地延包整省区试点。统筹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利用。开展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规范流转行为。开展重点合作社监测,加大家庭农牧场赋码推广力度。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直属社有企业改革脱困。推动农垦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序推进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综合运用农业信贷担保、农牧业贷款贴息、涉农产业发展基金等,提升财政、金融支农支牧政策效能。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牧业农村牧区****
(二十八)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
七、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九)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完善自治区负总责、市****
(三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农村牧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充实和稳定农村牧区基层一线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
(三十一)持续提升农村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