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音水电站第一季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和田2026年05月02日
吉音水电站第一季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吉音水电站第一季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94484.23元
最高限价(元):194484.23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音水电站第一季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194484.23元
简要规格描述:
对吉音水电站电梯井两侧存在局部渗水和冻融破坏、底孔泄洪冲沙放空洞闸井钢丝绳未按要求 及时养护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1】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 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类)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
(5)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 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若2025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4年度即可)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 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0)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1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 2026年5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15:30至19:30(北京时 间)。
2.地点(网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
3.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录新疆阳光采购 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南路13号和田国资国企2号楼综合楼4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5月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南路13号和田国资国企2号楼综合楼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 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 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5、本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8公里处
联系人:努尔买买提·阿不来提
联系方式:****
2.代理公司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13号和田国资国企2号综 合楼4楼
项目联系人:王延华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