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疏附县医共体医院关于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的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喀什2026年05月01日
遵循医共体内药品统一采购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医共体内药品配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助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现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一)切实解决好医共体当前基本药物品种不多、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紧迫问题。(二)确保医共体使用的药品质量安全有效、配送及时到位,并进一步探索供应商愿意送、医疗机构愿意备、医务人员愿意开、人民群众愿意用的基本药物长效发展机制。(三)规范药品配送市场,降低配送成本,防范廉政风险,完善药品采购配送模式。二、遴选原则(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遴选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机会均等。(二)质量优先:把药品质量作为首要考量因素,优先选择药品质量可靠、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配送企业。(三)保障供应:选择配送能力强、配送网络覆盖广、能及时满足医共体药品需求的企业。 (四)合理竞争:通过适度竞争,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服务质量。三、遴选范围具备药品配送资质,愿意参与我县医共体药品配送服务,并设有符合国家标准条件的存储库房的药品经营企业。四、企业报名条件申请企业资料中有关项目以登记或注册资料为准,药品经营范围应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和《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够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供药品质量检测报告。(三)具备完善的药品配送网络,能覆盖我县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四)有专业的配送队伍和足够的配送车辆,具备迅速响应并配送药品的能力,即配送企业在收到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后,一般药品应在48小时内送达至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照常配送。同时负责保证服务区内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等按照政策执行,达到政策要求。(五)近三年内无药品质量事故、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五、企业报名材料(一)申请报告。(二)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发货清单及公司印章备案表》、《质量保证协议》等。(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四)经营状况资料:近两年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纳税申报表等。(五)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配送网络、仓储设施、配送车辆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等。(六)质量管理体系资料:企业所经营药品品种及集中带量采购品规明细;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七)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八)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书。(九)承诺函,承诺遵守遴选规则及配送服务要求。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能保证一般药品48小时送达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六、遴选流程(一)公告发布:****通过总院公众号面向社会面发布公告。(二)报名受理:****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7天(周六、周日不计算在内),即在****结束报名;报名方式:按照公告中企业报名材料要求,按顺序准备好纸质版报名材料并进行密封,并于5月12日前送至医共体总院(疏附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办公室。备注:在进行综合评审前,由医共体药事管理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务必保证各申报企业材料齐全。(三)综合评审: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根据企业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依据申报企业综合评分最遴选出8-16家药品配送企业。(四)公示:将初步入围名单提交医共体党委讨论研究,讨论通过后在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五)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需求与相应的入围企业签订药品配送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六)监督:本次遴选全程由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同时提前报上级纪检主管部门备案。七、工作要求 (一)入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规定和配送协议要求,及时、准确配送药品,确保临床用药需求。(二)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行政许可证书的,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三)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药品配送价格。(四)建立药品配送信息系统,实现与医共体药品采购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时掌握药品配送情况。(五)定期对配送服务进行质量跟踪和反馈,及时解决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 落实考核淘汰机制。对违反配送协议、存在药品质量问题或配送不及时等情况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配送资格直至取消入围资格等处理。(七)配送企业如已不具备按照合同供应药品能力或出现经营假劣药品以及其它违反廉政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配送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或其它不正当手段、途径取得配送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且10年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八)加强对遴选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九)服务周期:遴选结果产生后,服务周期为1年,合同每年一签。八、附则上述公告由疏附县医共体总院药事管理中心发布,并由其负责对上述公告中内容进行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办公地址:疏附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一楼药剂科办公室;联系人:张凯利(电话:****);特此公告。
疏附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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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