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2026年至2029年-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6年05月01日
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 - 2026 年至 2029 年 -
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 -
2026 年至 2029 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详见附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 -
2026 年至 2029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 -
2026 年至 2029 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7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附件。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厦门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592 -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受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我司进行"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
2026年至2029年"的询价工作,请贵司按以下要求于****18:00
前将报价文件确认盖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如多页须
加盖骑缝章),过后将不再受理。(本询价函非采购邀约,报价仅供参考。)
贵司应在询价函基础上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按相应规定进行报价。
感谢贵司参与,如有意愿,请按附件第二部分回复函所要求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联
系回复,顺祝商祺!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2-****;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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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1 项目内容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内容|服务期限|
|—-|—-|—-|—-|—-|
|1|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2026年至2029年|1项|详见“二、项目的技术及服务要求”|****至****|
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不得仅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供应商参加报价则视为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二、项目的技术及服务要求
1.项目的系统简介
点击登录查看(简称福建中烟)成立于2003年11月,下辖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卷烟生产企业,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两家烟草配套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多元化管理经营的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项目严格遵循中台架构规范,依托业务中台核心服务能力,聚焦物流管理全业务领域,全面整合并实现了卷烟成品、原料、辅料的仓储出入库管理,以及智能拼车组单、智能移库管理、调运管理、运输管理、托盘联运管理、回收烟箱管理、物流资源管理、成本管理、运行分析、移动应用等核心业务功能模块。
系统深度集成企业运营管控平台、原料综合管理系统、企业门户等核心业务系统,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最终实现运输环节的智能调度与车辆在途实时监控,仓储环节的策略优化与高效协同,以及成本环节的精准管控与合理优化,有效支撑供应链全流程快速响应与高效运转,进一步提升物流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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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展运维服务所涉及的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有:
|序号|系统名称|功能模块名称|
|—-|—-|—-|
|1|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含调运管理,运输管理,仓储管理,结算管理,平库管理,数据报表,原料调运管理,辅料调运管理,原料运输管理,辅料运输管理,原料仓储管理,辅料仓储管理,物流资源管理,托盘联运管理,回收烟箱管理,运行管理,运行分析等|
供应商开展运维服务所涉及的硬件设备有:
|序号|硬件设备名称|设备说明|数量|
|—-|—-|—-|—-|
|1|GPU服务器|本服务器应用于福建中烟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拼车组单业务,帮助提升拼车组单模型处理效率,解决多订单、收货时间约束下的路径最优化,车辆准载约束下的配载最优化,运费约束下的运费最优化等多种目标。|1台|
供应商运维人员应对相关系统/硬件运行状态进行例行巡检,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服务器磁盘空间、系统版本及备份情况等,并每月形成巡检报告。具体巡检内容及巡检频率要求见下表:
|系统名称|功能模块名称|服务项|巡检频率|
|—-|—-|—-|—-|
|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含调运管理,运输管理,仓储管理,结算管理,平库管理,数据报表,原料调运管理,辅料调运管理,原料运输管理,辅料运输管理,原料仓储管理,辅料仓储管理,物流资源|系统运行状态监控(阿里云平台)|每日|
| | |服务器磁盘空间(阿里云平台)|每日|
| | |日志管理(阿里云平台)|每日|
| | |定期备份(阿里云平台)|每日|
| | |服务器磁盘空间(阿里云平台)|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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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派出运维人员提供响应支持服务【至少2名运维人员须驻采购人现场】。驻点运维人员须提供58小时的驻点运维服务,并提供724小时远程服务。同时,供应商须在非工作时间(包括节假日)及时响应系统运维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如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说明理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故障排除。此外,系统运维期间出现下列故障的,供应商应按下表所列要求提供支持和响应: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
|一级故障(系统瘫痪、核心业务完全中断,如系统无法访问、核心业务流程无法执行)|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个小时内解决问题|
|二级故障(重要功能异常、业务流程受阻,如关键模块报错、数据同步失败)|2个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现场解决|
|三级故障(功能瑕疵、非核心问题,如界面显示异常、非关键功能操作不便)|2个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现场解决|
(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用户提供免费的系统功能使用指导。
(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系统管理员提供免费系统维护指导。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免费系统开发工具、系统组件、数据库操作等相关指导。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的优化改善服务具体有:(1)系统功能模块/硬件原有功能的持续升级和完善服务。(2)系统功能模块与采购人合同外其他信息系统原有接口的持续调整和改造服务。(3)系统功能模块与采购人合同外其他信息系统新增业务的功能适配和接口新增完善服务。
当采购人因业务需求变更提出系统改造开发需求时,供应商须配合梳理改造开发需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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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需求文档,采购人系统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共同评审改造开发需求。若评审认为改造开发不涉及系统结构性改动或工作量较小的,供应商须配合按进度完成改造开发;若评审认为改造开发涉及系统结构性改动或工作量较大的,供应商无法按需求进度完成时,由合同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处理。
(1)供应商应提供应急演练方案,组织系统应急演练并形成应急演练报告,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行业及公司要求的信息系统健康检查、渗透测试等安全检查,并完成相关整改加固工作。
(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网络攻防演习及问题整改。
(4)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所有涉及安全因素的用户名、密码等保密。维护过程中,必须按照采购人相关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因供应商过错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供应商须对服务期限内运维工单、用户需求等,进行统计分析。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指定周期内的运维工单、用户需求等分析,形成相关统计分析报告并输出相关系统改进和提升建议。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文档格式要求、装订要求,提交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报。同时,供应商须完善系统SOP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手册。
(1)运维服务人员要求:驻场运维人员数量至少2名。
(2)合同服务期限内,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人员,如有更换需要,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或确认。
(3)合同服务期限内,若采购人认为供应商人员的技术能力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立即更换。
(4)若发生项目团队人员更换情形,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其为新进项目团队人员缴交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新进项目团队人员的经验及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的项目团队人员
(1)供应商须签订《信息安全服务保密协议》,并根据《信息安全服务保密协议》的相关要求规范使用信息系统账号、密码,遵守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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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系统功能的修订和完善所采用的软件技术必须与原系统保持一致,并基于如下所列的软硬件配置及开发工具的基础上开展系统运维工作,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需要,适时升级相应软件版本或者调整替换相应软件:
|产品名称|配置|数量|
|—-|—-|—-|
|应用系统|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1套|
|数据库|阿里云平台:MYSQL|4台|
| |阿里云平台:MongoDB|2台|
| |阿里云平台:Redis|2台|
|操作系统|智能物流项目集群(ECS):Anolis|2套|
| |运输计算服务器(ECS):Anolis|2台|
| |GPU服务器:centOS|1台|
|应用中间件|阿里云平台:RocketMQ|2套|
| |阿里云平台:Kubernetes集群|2套|
| |阿里云平台:对象存储OSS|/|
| |阿里云平台:Dataphin|/|
| |阿里云平台通用能力:EDAS|/|
| |阿里云平台:DTS、SLS、ARMS日志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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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在合同服务期限内,《IT供方评价管理程序》及其附录实质内容发生变化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新文件要求。供应商拒绝执行新文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3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除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并据此结算服务费用外,还有权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如涉及要求供应商赔付相关款项(含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将其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4.结算方式:
4.1
付款周期:每个IT供方评价周期含两个付款周期。第一个付款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二个付款周期为****至****;后续付款周期为每个自然年支付两次【分别为:每年1月1日至每年6月30日、每年7月1日至每年12月31日】。【第一个IT供方评价周期金额P1=运维服务成交金额÷3915;第二个IT供方评价周期金额P2=运维服务成交金额÷3912;第三个IT供方评价周期金额P3=运维服务成交金额÷3912(若P1、P2、P3无法被整除,则P1、P2保留至元,余额最后一期调整)】。
4.3 费用确定:
(1)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内第一个付款周期费用确定方式
如IT供方评价综合总得分≥80,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对应的服务费用50%-扣减的违约金;
如60≤IT供方评价综合总得分<80,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对应的服务费用40%-扣减的违约金;
如IT供方评价综合总得分<60,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对应的服务费用25%-扣减的违约金。
(2)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内第二个付款周期费用确定方式
如IT供方评价综合总得分≥160,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对应的服务费用100%-当次IT供方评价第一个付款周期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扣减的违约金;
如120≤IT供方评价综合总得分<160,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对应的服务费用80%-当次IT供方评价第一个付款周期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扣减的违约金;
如IT供方评价综合总得分<120,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当次IT供方评价周期对应的服务费用*50%-当次IT供方评价第一个付款周期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扣减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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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采购人应在付款周期届满后30日内完成服务质量评价并确定当次付款周期应付服务费。完成前述工作后15日内,由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申请验收通知书》及当期服务工作报告,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30个工作日内开展合同履行验收。验收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合同签署页中约定的供应商银行账户支付当期服务费用。
4.4.2 若发生本询价函第2.3.2款约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合同变更或解除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拟解除委托运维关系的系统(或设备)《申请验收通知书》及当期服务工作报告,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30个工作日内,组织合同履行验收并确定该系统(或设备)剩余运维服务费用【具体为:系统(或设备)剩余运维服务费用=系统(或设备)运维对应的服务费用总额/合同约定服务天数*当次付款周期运维实际开展天数】。系统(或设备)剩余运维服务费用以“元”为单位,并经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验收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合同签署页中约定的供应商银行账户支付剩余运维服务费用。
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不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供应商未按时出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费用,直至供应商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供应商银行账户变更的,须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若供应商未及时通知,造成采购人向原账号付款,视为采购人已付款,所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5.2 除采购另有规定外,报价为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含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所有伴随服务)的不含税价格。报价供应商应分别报出不含税价格及增值税税率。
5.3 本项目预算将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费用以及服务所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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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回复函
“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2026年至2029年”询价函我司已知悉。该项目我司报价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供应商报价(不含税)|
|—-|—-|—-|—-|
|1|点击登录查看智能物流综合管理系统运维-2026年至2029年|****至****|人民币: 万元|
|增值税税率|税率: %|
|供应商报价(不含税)(大写)| |
注:以上报价为不含税综合报价。报价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180个日历日。
如有其他要求,可在本回复函上一并列明。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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