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平田村、达哈村卫生室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平田村、达哈村卫生室提质改造项目)
全部类型云南玉溪2026年04月30日
预算金额:¥230577.71 元 采购方式: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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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4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11:30:00
发布时间: **** 22:41:33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单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查询到的上述四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实际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谈判资格)】。
(2)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3)供应商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采购人拒绝谈判申请并将供应商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 时间:**** 22:5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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