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铭盛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驻马店2026年04月30日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7破申29号裁定,以河南铭盛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铭盛公司、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受理河南省驿商汇实业有限公司对铭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上蔡县人民法院于****作出(2025)豫1722破5号决定,指定河南法本律师事务所担任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管理人”)。
目前,管理人已进驻项目现场开展资产、负债等各项调查工作。经管理人报告上蔡县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拟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完成对铭盛公司资产等事项的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为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管理人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
企业名称:河南铭盛纺织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577N
住所:上蔡县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成明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驻马店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床上用品、服饰、劳保用品、布艺制品生产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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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进出口贸易。。
二、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2) 属于河南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的注册
机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册机构);
(3) 具备为破产项目提供评估服务的经验的优先;
(4) 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工作的人员最近 3 年内没有
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与铭盛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
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终止。
四、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
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
增加费用;
2.如申报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
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本项目无预付款,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办公、交通、住宿、
餐饮等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4.如果铭盛公司破产财产变现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申
报机构承诺由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核减
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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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内容,按照要求起草并提交申报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特别提示:
为快速推进破产程序,维护债权人利益,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线上方式进行,报名文件应向管理人提供正本(电子版)1份。正本文本由报名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签章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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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或盖章。报名文件应清楚工整,任何书写行间的插字、涂改或增删,
必须由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
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名文件视为无效报名。报价
是评选的重要影响因素,建议报名机构在报价时,审慎考虑该部分影
响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报价,评选过程中不进行
第二次报价调整。
报名人请将报名文件正本文本彩色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现场负
责人韩晓伟邮箱,邮箱号 ****@qq.com。
六、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6 日止。
七、申报书的提交
(一)提交截止时间
电子邮件发送时,请在邮件上标明"铭盛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机构
申报文件",并保证在 2025 年 5 月 6 日 18 时前成功发送至管理人指
定邮箱。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韩晓伟律师、朱卫华律师
联系方式:****(韩)、****(朱)
八、评选规则
管理人依据《河南铭盛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介机构遴
选评审方法》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评选结果将在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告,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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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于****9时由管理人在办公地点公开进行
评选,参评单位不需要派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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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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