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的已过期散装大米及临过期有机五常大米等物资一批招标公告(原标题: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的已过期散装大米及临过期有机五常大米等物资一批)
全部类型重庆2026年04月30日
武隆区公安局罚没的已过期散装大米及临过期有机五常大米、未过期 的羊角老醋等物资一批分零转让项目
现场踏勘确认书
我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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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有机五常大米、未过期的羊角老醋等物资一批分零转让”项目标的进行了现 场踏勘,现就现场踏勘情况承诺确认如下:
1、确认本次勘查为本人/本法人/本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进行了现场踏勘。
2、经现场踏勘,我方对转让方需要处置标的资产和现状等已充分了解,并 且已经知晓资产的情况。
3、我方确认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我 方承诺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对标的物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 质、质量、重量、材质等提出异议,按照公告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时履行各项 义务。
4、我方确认本确认书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遵守和执行本确 认书的内容,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踏勘人):踏勘组织方:
(盖章)(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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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现场踏勘确认书》由转让方在踏勘组织方处盖章确认后生效。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并加盖拇指印,意向受让方为公司的须加盖 公章及踏勘人签字并加盖拇指印。
(3)意向受让方在申请报名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提交给重庆联交所作为 报名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