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怒江2026年04月30日
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9.2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大写:伍佰叁拾玖万贰仟柒佰伍拾元整);采购需求: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糕点类、牛奶、水果、蔬菜、干杂货、调料等大宗食品一批(包含供应、运输、装卸、售后),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4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定的其它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对
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属于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属于
经销商的除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外,还需提供与大米、食用油、
面粉、牛奶等食品生产厂商所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
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2.3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保证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
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保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2.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文) 的要求,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人员要求: 拟派配货及送货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4 月 30 日 06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每天上午 06: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
购文件获取的地点: 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 (https:****) 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 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 (CA), CA 申领链接《https:**** (CA) 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数字证书 (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 1、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 CA 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上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 (CA) 的, 直接绑定即可, 无需重复办理 (2022 年 1 月 1 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 CA 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 外省的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 CA 可直接使用, 无需重复办理。2、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 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 (https:****/) 获取的采购文件进行编制。】4、采购文件售价: 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政采云”平台 (https:****)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贡山县****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编号: ****JH****;
3、项目名称: 贡山县中小学、幼儿园 2026 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配送项目;
4、预算金额: ****.00 元 (大写: 伍佰叁拾玖万贰仟仟柒佰元整);
5、最高限价: ****.00 元 (大写: 伍佰叁拾玖万贰仟仟柒佰元整);
6、采购需求: 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糕点类、牛奶、水果、蔬菜、干杂货、调料等大宗食品一批(包含供应、运输、装卸、售后),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4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各中小学(含教学点)及幼儿园内:
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定的其它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属于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经销商的除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外,还需提供与大米、食用油、面粉、牛奶等食品生产厂商所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2.3 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保证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保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近 3 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2.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 人员要求:拟派配货及送货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执行。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至****,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s:****)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 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获取的采购文件进行编制。】
4、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3、开标时间:****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务必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七、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进行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该费用。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3.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备注: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投标单位至少于开标前2天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怒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市支行营业室;
账 号:****17448;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师 ****;
4、投标保证金确认注意事项
(1)投标人使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金融服务"的模块进行操作。
(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 yngp. com/index.html)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采购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采购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贡山县****
联 系 人:张发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联 系 人:艾继银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贡山县****
联系人:张发华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联系人:艾继银
电 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