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001597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互联网+调解仲裁”智慧仲裁院建设的采购需求
全部类型宁夏银川2026年04月30日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调解仲裁”智慧仲裁院建设 |
|---|---|---|---|
| 分包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调解仲裁”智慧仲裁院建设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本项目中定制开发软件部分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该系统产品或系统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方面的索赔或起诉。 (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该纠纷并应以中标供应商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项目竣工并通过合格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2.1质量保证 (1)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且未经使用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确保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妥善保养的前提下,设备的软硬件均为合同签订时的最新合法版本。 ▲(2)质保期:供应商及原生产厂商向采购人提供整机无偿质保服务,期限≥3年(包括主机及所有附属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须提供至少一年的人员驻场服务。 2.2.2维修及保修 (1)供应商及原生产厂家在质保期内应无偿上门进行维修,并更换损坏的部件,同时需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软件升级服务。 (2)在质保期内,无偿更换除耗材外的所有需维修的配件,并提供上门服务。接到用户维修申请后,须在8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工作日48小时内派遣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2.2.3质保期外的维修及保修 ▲ (1)对于质保期外的维修,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整机(包含主机及所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免收人工费,期限不少于2年,自质保期终止之日起计算。生产厂家仅收取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用。自质保期满至设备报废期间,采购人购买所需配件及耗材时,可享受不低于30%的价格折扣。 ▲ (2)供应商提供终身无偿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涵盖应用及维护技术,并无偿提供终身软件升级服务。 (3)质保期外,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维修申请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对于一般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使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对于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解决。
培训(1)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整机(包含主机及所有附属设备)的无偿现场培训服务,并同步提供最新技术文件。 (2)培训的目标是确保采购人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以及熟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方法。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其他信息化设备 | “互联网+调解仲裁”数智仲裁院建设 | 项 | 1 | ****.00 | 否 |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点击登录查看“互联网+调解仲裁”智慧仲裁院建设
培训(1)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整机(包含主机及所有附属设备)的无偿现场培训服务,并同步提供最新技术文件。 (2)培训的目标是确保采购人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以及熟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方法。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果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3.本合同中涉及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地点、质量要求交付货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交付成果所涉及的所有问题进行解答,直至能达到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成果(含成品无形资产)进行验收。 4.在质保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配套服务需要改进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继续改进。(如有) 5.如发现交付成果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背景资料、资料及相关数据。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完成所有应配合的事项。(如有) 4.甲方应按期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乙方责任(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技术、背景和数据资料。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4.甲方未按约定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接受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地点、质量要求交付货物。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技术资料、相关数据、样品以及和甲方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警务工作信息、秘密,负有向第三人保密的义务。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内容向第三人转包、转让或者分包。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交的货物及配套服务,不得再让与、转让或提供给第三人使用。 4.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应对其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5.在质保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配套服务需要改进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继续改进。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虽未逾期但乙方所交付货物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标准或有产权瑕疵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按合同继续履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 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5.除本条已经明确列明乙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形下,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甲方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的严重程度按照合同总金额10%-30%的区间范围内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同时向乙方主张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叛乱、瘟疫、自然灾害等。 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 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4.如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在提供相关证明后,任何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保密1.乙方在合同期间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保密制度和保密义务,在知悉甲方的相关工作信息、秘密,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如有违反,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规范操作,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拷贝、传输。如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如有)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将争议提交至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本合同中留存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用于接收文件的送达地址。同时,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而诉诸法院,本合同中所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将作为司法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诉讼、执行等各个阶段。如法院审理期间一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对方和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导致各类通知或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出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对方、法院将文书邮寄至送达地址或以电子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合同生效及其他1.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2.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乙方投标文件、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项目竣工并通过合格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属于异常低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享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报价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报价,最低报价的得3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4项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提交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时间为45分钟之内。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 2 | 技术响应 | 25.00 | 招标文件中标注“★”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参数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得25分,以此为基础,重要技术参数(标注为“★”号的),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1分,非“★”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备注:1.重要参数必须提供与其产品一致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截图、产品彩页等加盖公章),未提供佐证材料的或佐证材料不能有效证明实质响应的视为不满足,按负偏离扣分。2.若提供的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响应的技术指标或者无证明材料将根据评分规则扣分。3.功能演示参数不参与此项打分。 |
| 3 | 类似业绩 | 5.00 | 提供自2023年4月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备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同一单位的按一个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计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材料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4 | 人员配备 | 3.00 | 1.项目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10人,并具有计算机专业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信部、人社部颁发的中级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中(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具有工信部、人社部颁发的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的,得1分; 备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材料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
| 5 | 综合实力 | 3.00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备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材料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6 | 实施方案 | 5.00 | 投标人根据对项目内容的理解,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方案;②调试检验方案;③周期预期、安装进度计划、安装人员配置和管理、现场环境保护措施;④项目完成效果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 1.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技术方案科学先进、逻辑缜密,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使用场景、服务对象特点,包含分阶段供货方案(含设备运输、包装、仓储)、30日历天详细实施计划(按天排期,含安装、调试、联调、验收节点)、全流程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含设备进场检验、安装过程管控、调试测试标准)、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含供货延迟、设备故障、施工安全应急)、项目实施团队人员详细配置(含岗位职责、驻场安排),思路清晰,节点明确,措施可落地,完全满足项目建设及交付要求,得5分; 2.方案内容有针对性,包含上述核心模块,技术方案科学先进、逻辑缜密,实施计划有明确阶段节点,质量控制、应急措施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 3.方案内容基本可行,包含主要实施模块,技术方案逻辑缜密,有大致实施计划和基础质量控制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部分节点未明确,得3分; 4.方案内容有待完善,核心模块存在简略描述,实施计划节点模糊,质量控制措施不具体,得2 分; 5.方案及内容存在缺漏(如无实施计划、无质量控制措施),描述模糊,关键节点缺失,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6.未提供不得分。 |
| 7 | 供货方案 | 3.00 | 投标人根据对项目内容的理解,提供符合本项目的供货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流程;②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③设备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 1.方案阐述详细具体,内容覆盖全面,有详细说明及具体措施,完全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3分; 2.方案内容阐述完整,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但具体操作措施及流程基本可行,可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 3.方案阐述简单,有详细说明但措施内容部分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8 | 质量和安全保证方案 | 3.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制定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保证;②产品的适用性;③产品质量检查依据;④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⑤产品的损坏换新;⑥系统功能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 1.质量和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得3分; 2.质量和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完善,具有可行性,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得2分; 3.质量和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内容简单有部分措施但不具备针对性,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9 | 培训方案 | 3.00 |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关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培训方案;②培训计划及目标;③培训方式;④培训资料;⑤培训预期效果等内容。 1.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培训方案全面、完整,可行性、针对性强,得3分; 2.培训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得2分; 3.培训方案内容简单,有可行性但不具备针对性,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售后服务方案 | 5.00 | 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②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③系统的维护与升级;④故障处理时限;⑤技术人员及回访服务安排;⑥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⑦各类故障应急措施等内容。 1.服务承诺全面具体,服务内容详尽,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体系、服务流程、保密承诺、故障服务级别及响应时间、项目运维管理等,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 2.服务承诺全面,服务内容比较详尽,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体系、服务流程、保密承诺、故障服务级别及响应时间、项目运维管理等,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3.服务承诺比较全面、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有具体的服务流程,具体的保密承诺,有故障问题解决措施,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的,得3分; 4.服务承诺全面、服务体系健全,有完整的服务流程,具体的保密承诺,有故障问题解决措施但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得2分; 5.服务承诺描述欠缺,有服务体系,有问题解决方案,相关保密承诺,但缺乏针对性与可行性,有服务响应时间,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的,得1分; 6.未提供不得分。 |
| 11 | 系统演示 | 15.00 | 投标人对以下每项功能进行演示,每项演示全部功能的得3分,只演示部分功能的得1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1.仲裁/调解庭审集中管理主机(内嵌集中管理系统) (1)集中管理平台实现数字仲裁庭智能通行、庭审现场同步、庭审实况记录、无纸化庭审、在线调解庭审、语音识别等功能的集中管理,并与仲裁系统实时信息共享、交互关联案件信息。集成庭审录像、证据展台、语音转文本和笔录电子签署等,综合庭审案件信息、庭审实时录音录像、流媒体资源处理技术,实现对仲裁庭审资源的采集、管理和共享。包括庭审实时录音录像,可统一接入和管理视频jiankong系统、庭审主机控制系统,提供统一的管理界面;支持实时录像,录音,刻录等功能。 (2)集成庭审录像、证据展台、语音转文本和笔录电子签署等,综合庭审案件信息、庭审实时录音录像、流媒体资源处理技术,实现对仲裁庭审资源的采集、管理和共享。包括庭审实时录音录像,可统一接入和管理视频jiankong系统、庭审主机控制系统,提供统一的管理界面;支持实时录像,录音,刻录等功能。 (3)具有开庭控制、庭审控制(纪律播放、庭审区****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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