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评选招标公告(原标题: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评选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6年04月30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评选公告
编制时间:2026年4月
编制单位: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1、项目需求:为了更好地开展公司法律业务、防范法律风险,公司现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择一家律所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项目名称: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
3、服务周期:服务期限一年;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4、开展方式:公开发布的中介机构评选。
本次选聘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根据采购方目前经营业务状况,拟定以下需求:
(1)提供法律咨询。为采购方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采购方的重大项目、"三重一大"决策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审查、修改、起草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
(2)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根据采购方需求,对采购方起草的相关规章制度、合同签订等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嵌入公司内部流程内进行法务审批,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合同订立主体是否适格;b.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c.合同约定事项是否超越权限;d.合同约定事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e.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f.是否约定合同相对方违约责任条款。常规合同审查时间、出具律师意见并在采购方OA流程审批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复杂合同审查时间、出具律师意见并在采购方OA流程审批的响应时间不超过72小时。
(3)参与采购方重大涉诉案件的研究讨论。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采购方的授权,代理采购方进行追收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行各种索赔;b.以律师名义代表采购方向其相应的对方就有关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对方履行法律义务;c.主持或参与采购方与其业务对方就解决双方纠纷所举行的谈判、调解活动。
(4)结合采购方合规管理需求,提供法律培训与普法以及其他专项法律服务等。
(5)根据采购方要求定期安排律师到采购方现场工作。
(6)其他由采购方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对采购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在选聘前,响应人须仔细阅读选聘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响应人须向采购方要求澄清。响应人应根据选聘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最佳方案进行报名。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综合竞争实力。
1、律师事务所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并在淮安市注册且注册时间5年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人以上(提供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证明);
(3)响应人具有国有企业或淮安市政府机关单位或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律顾问相关服务经验(提供法律服务协议及发票等相应材料);
2、顾问律师要求
(1)顾问律师团队成员人数不低于三人,其中团队负责人需3年以上执业经历(提供执业证书),其他团队成员执业经历不低于3年;
(2)顾问律师团队至少有一名成员近三年(2023年4月-2026年3月)内担任过淮安市属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应材料)。
(3)响应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未受到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管理、税务及其他行政机构的行政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选聘。
四、评选方式
(一)采购方郑重声明
1、报价:总报价不超过2.5万元/年,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后期遇合同约定外其他事项,中标人按市场行情实际进行报价(报价优惠折扣率6折),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无效。
2、响应人未按本选聘文件规定所制文件无效。无论中选与否,各响应人的响应资料均不退回,由采购方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采购方将对响应人资料予以保密。
3、全部响应文件应一式伍份(一正肆副),须密封。
4、响应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撰写和递交响应文件及所有参与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二)响应文件发布及参与
1、在"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本评选公告,接受所有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2、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4时,工作日每天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自送快递均可,快递时需先密封完好后再装入快递包。
4、参评文件封装要求:参评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晰标注参评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另需在参评文件封面标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以供评选期间评委答疑联系使用(项目负责人应与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影响最终评审结果,责任由参评单位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评文件,我司有权不予受理。
6、评选时间:根据项目评委时间确定。
7、评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审法确定中选单位。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韩毅
五、响应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单:总报价不超过2.5万元/年(含税价),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2、响应人执业证明复印件、拟派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明;
3、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证明(证明响应人拥有执业律师20人以上);
4、响应承诺函。对与选聘文件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是否完全相同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若提供超出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或超过服务要求的承诺也须明确及具体(附件一);
5、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附件4);
6、响应人具有国有企业相关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及拟指派顾问律师的业绩证明材料;
7、有关服务评价所涉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密封,并骑缝加盖响应人公章。
六、评分办法
1.评分办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由淮安天颐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依据参评方提供的参评文件等材料客观评价,选出排名第一的中选单位候选人。评审结
束后推荐的中选单位候选人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正式成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2.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评分因素|评价标准|
|—-|—-|—-|
|1|报价(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40(小数点保留两位)|
|2|拟派顾问律师从业业绩(23分)|执业年限小于5年的不得分,达到5年的得5分,每增加1年加1分,此项满分8分;有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得5分,每增加一家近三年内国有企业或政府法律顾问的加2分,此项满分9分;有医药或医疗领域等服务经验的得3分,此项满分3分;有企业合规师、税务师、工程类相关证书的有一项增加1分,此项满分3分。(对以上能力及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本人的工作实绩材料。材料提供是否真实、详尽,是否为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本人实绩,影响本次评选的评分,可以和律所业绩兼得)|
|3|律所服务类似业绩(20分)|提供近三年内律所担任过的淮安区域内的国有企业或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满分20分。(对以上业绩要求,必须提供工作实绩材料。材料提供是否真实、详尽,是否为本律所实绩,影响本次评选的评分,可以和拟派顾问律师业绩兼得)注:本项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不兼得。|
|4|服务方案(17分)|可包括且不限于律师团队配备情况、法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顾问单位重大紧急事件的服务应急方案、服务承诺、服务质量等。
1.律师事务所拟指派负责律师及律师团队配备情况,优良得(3-4)分,较好得(1-3)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
2.法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优良得(3-4)分,较好得(1-3)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
3.顾问单位重大紧急事件的服务应急方案,优良得(3-4)分,较好得(1-3)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
4.服务期限内可提供的增值服务承诺,优良得(3-5)分,较好得(1-3)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七、拟签合同主要条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服务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价款;
2、中选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合规或不合理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中止合作。
八、其他
1、评选结束后,我公司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被选中;
2、我公司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我公司保留议价的权利。我公司没有义务对参评人可能的评选失败做出任何解释;
3、参评方不得将本次评选有关资料对外泄露。
4、若中选单位存在违反《承诺函》的行为或以任何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则我司有权选择与本次排名第二的参评单位签约并依次类推。同时,我司有权根据评审情况及后续合作情况终止或重新发起本项目的评选工作。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
附件1:
参评单位报名表
参评单位名称
参评项目名称
参评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
(可另附页,另附页需单独加盖公章)
(正面)
(反面)
参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可另附页,另附页需单独加盖公章)
附件2:
响应承诺函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本单位自愿申报参加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并对本次评选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在研究《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评选公告》后,我方承诺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年(含税),以上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2、我单位委派的顾问律师是
3、我方承诺:如果我方有幸中选,我方所派的顾问律师与参评文件一致,且在项目服务期内不更换。若有违反,贵司可取消我方中选资格、扣减合同款项直至解除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协议,我方对贵司的上述行为充分理解且不持异议。
4、我方承诺:同意响应本次评选文件中工作内容等全部要求,同意就有关内容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我方在本次递交的参评文件材料中列明的关于本项目的外包服务方案等内容均真实;在我方递交参评文件材料后的任一时点,如出现实际情况与递交文件材料中表述情况不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参加人员与递交文件材料不一致等),贵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我方中选资格、扣减合同款项直至解除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协议,我方对贵司的上述行为充分理解且不持异议。
5、我方承诺:向贵司提交的与本次评选相关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为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除得到贵司的书面认可外,我方递交的参评文件材料中的内容均不可撤销且可作为本项目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自愿放弃本次参评行为及中选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认可贵司在本次发布的评选文件中列明的所有可能对我方产生影响的条款,且对贵司在本次评选全过程中依据通知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均不持异议。
7、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自贵司发布通知始至项目结束止)的任一时点,如我方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一条款而导致被取消参评资格、中选资格或解除协议的,贵司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部分款项贵司有权要求返还,我方对此不持异议且将不迟延地响应贵司的要求。
8、我方承诺,如果我方有幸中选,本承诺函及我方递交的参评文件材料将作为服务协议的附件,与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年__月__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_项目实施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姓名)系____(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____(招标人)的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____ 年龄:____
单位:____ 部门:____ 职务:____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为了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防止各种腐败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南京市、淮安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商索要和收授回扣等好处。
2、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服务商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服务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服务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服务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旅游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服务商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的经济活动。
1、乙方应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2、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等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5、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服务商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服务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项目的优先投标权。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经办部门负责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名称: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号: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选聘公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承诺函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团队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为甲方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甲方的重大项目、"三重一大"决策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审查、修改、起草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
(2)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根据甲方需求,对甲方起草的相关规章制度、合同签订等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嵌入公司内部流程内进行法务审批,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合同订立主体是否适格;b.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c.合同约定事项是否超越权限;d.合同约定事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e.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f.是否约定合同相对方违约责任条款。常规合同审查时间、出具律师意见并在甲方 OA 流程审批响应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复杂合同审查时间、出具律师意见并在甲方 OA 流程审批的响应时间不超过 72 小时。
(3)参与甲方重大涉诉案件的研究讨论。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甲方的授权,代理甲方进行追收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行各种索赔;b.以律师名义代表甲方向其相应的对方就有关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对方履行法律义务;c.主持或参与甲方与其业务对方就解决双方纠纷所举行的谈判、调解活动。
(4)结合甲方合规管理需求,提供法律培训与普法以及其他专项法律服务等。
(5)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安排律师到甲方现场工作。
(6)其他由甲方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对甲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甲方选聘公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廉政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盖章):【律师事务所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江苏省淮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