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20年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试点补植补造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兴安盟2026年04月30日
1.变更内容: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1)报名表;(能体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法人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 文;注: 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 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单位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供应商自负,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C.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临近报名截止 时间,造成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D.本次报
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2.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突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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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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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京津花园8号楼4楼
联系人:艾文杰、曹佳琪、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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