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中心医院关于遴选社会护工服务合作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阿拉善盟2026年04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社会护工服务管理,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与住院生活照护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服务秩序及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及自治区、阿拉善盟相关政策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本院社会护工服务合作机构公开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社会护工服务合作机构遴选项目
2.服务范围:覆盖全院各住院病区,重点保障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综合外科、骨科等一级护理患者占比较高科室,提供24小时全天候非医疗性生活照护服务
3.服务期限: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期满前30日双方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具体以正式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4.遴选方式: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法评审,择优确定1家机构作为合作方
5.合作原则:医院与护工服务合作机构各自独立运营、独立核算,双方不存在隶属、挂靠关系,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相互经济利益关系、利益输送行为。
二、遴选范围与核心服务内容
(一)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合作机构提供的护工服务为非医疗性生活照护服务,严禁护工从事任何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核心服务内容包括:
1. 基础生活照料:协助患者进食进水(含鼻饲患者喂食协助)、洗漱、更衣、修剪指甲、如厕、床上翻身、翻身叩背、肢体活动、协助下床及康复行走等;
2.环境与卫生照料:负责患者床单位整洁、个人周边区域清洁消毒,严格遵守医院院感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及服务区域卫生管理;
3.医疗辅助配合:配合医院医护人员完成非医疗性辅助工作,如传递物品、协助送检普通标本、陪同患者院内检查等,全程服从医护人员指导;
4.安全与应急处置:密切关注患者住院期间安全,防范坠床、跌倒等意外发生,遇患者病情突发变化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医护人员并配合处置,建立完善的护工紧急替补、应急服务机制。
(二)服务规范要求
1. 护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专业护工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统一着装、佩戴专属工作标识,与医院医护人员、工作人员着装明确区分;
2.护工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护理部门、科室的统一管理、监督与排班调配,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与隐私;
3.合作机构需建立健全护工常态化培训、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职业素养、服务技能、院感防控、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确保护工服务达标;
4.服务收费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定价合理、公开公示,严禁私自加价、乱收费、向患者及家属索要财物等行为。
三、合作机构遴选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护理服务、陪护服务、养老服务或劳务派遣等相关类别,具备承接医院护工服务的合法资质;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护工管理规范及应急处置预案,拥有固定办公场所、专职管理人员及完善的后勤保障能力;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商业信誉良好。
(二)人员与业绩要求
1. 拥有稳定、专业的护工团队,护工储备人数不低于20人,能提供完整的护工人员名单、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2.近3年内具备至少1项三级及以上医院护工服务、医疗陪护服务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履约证明等佐证材料;
3.配备专职驻院管理人员,具备医院护工服务管理相关经验,负责日常护工管理、与医院对接沟通、处理服务相关问题。
(三)财务与合规要求
1. 合作机构须独立运营、独立核算,自主负责护工的招聘、培训、薪酬发放、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全部事宜,护工不属于医院工作人员,医院不承担护工任何劳动、劳务相关责任;
2.医院与合作机构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相互经济利益关系,合作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得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在编、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聘用人员)提供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礼金、宴请旅游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开展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3.合作机构需承诺严格遵守廉洁合作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要求
1. 承诺完全响应本公告及后续服务合同的全部要求,严格履行合作义务,接受医院的日常监督、考核与管理;
2.近3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医疗安全责任事故及相关法律纠纷,具备良好的服务口碑;
3.符合国家、自治区及阿拉善盟关于护工服务、医疗陪护服务的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遴选(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门诊楼三楼护理部
(三)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机构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叁份,电子版一份),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报名机构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1. 项目报名函(注明项目名称、机构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提供);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5.护工团队人员清单、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6.近3年同类医院护工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7.完整服务方案(含人员配置、培训计划、服务流程、质量管控、应急处置、收费标准、廉洁承诺等);
8.独立运营核算、无利益输送承诺函;
9.遴选工作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报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点击登录查看护工服务遴选项目+机构名称。
五、遴选工作流程
1. 资格初审:医院遴选工作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机构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不合格的取消参选资格;
2.综合评审: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服务保障能力、廉洁合规承诺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合作机构;
3.结果公示:拟合作机构名单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合作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考核机制、违约责任、独立运营核算及廉洁合作等核心条款。
六、合作管理与考核
1. 医院建立健全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内容涵盖服务质量、人员稳定性、患者满意度、院感防控、安全管理、收费合规性、廉洁履约等方面,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合同续签直接挂钩;
2.合作机构须严格履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义务,若出现违规与医院产生经济往来、进行利益输送、私自收费、服务不达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投诉等情况,医院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扣除服务费用、暂停合作、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同时将机构列入医院禁止合作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合作机构需积极配合医院的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及上级部门督导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服务数据、管理资料;
4.双方严格恪守廉洁合作约定,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约、利益输送等行为,均可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遴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医院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遴选方案、服务内容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内容将及时告知已报名机构;
3.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违规记录等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合作资格,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5.本次遴选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点击登录查看护理部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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