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6-JQ01ZY-G1007)
全部类型上海2026年04月29日
项目所在地:上海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院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院区****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至****,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投标报名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扫描(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发送至****@shcgz.cn。《投标报名申请书》样表详见附件,相关资料为:①投标报名申请书;②《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军队采购网。 注意: 1.投标文件须由被授权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若存在承诺书或网站截图缺、漏,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企业开评标现场补正; 3.开标前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企业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包含1项道路改造工程任务(施工地点为上海市**** 1.2要求工期:15天(雨天顺延)。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算,以自然日历天计算,包含节假日(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渣土、垃圾外运工作;(2)完工后的场地清表、平整工作。 因政策的不确定性,发包人有权取消部分工程,取消部分工程的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在合同价中扣减;发包人不承担因取消部分工程而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等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增加部分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增加部分的工程,增加部分工程费用按合同约定计取,发包人不承担因增加部分工程对承包人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 4.1.1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门户:http:****://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须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截图页面应当有“注册完成”等字样明确表示注册成功。复印件及截图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2信誉要求: 4.2.1与本工程其他投标人不得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4.2.2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2.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未被取消;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未被暂停,同时也未在暂停期的; 4.2.4未处于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同时也未在限制期的; 4.2.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军队采购网”(门户:http:****://118.64.254.72/)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同时也未处于限制期的; 4.2.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处于限制期的; 4.2.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的; 4.2.8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LQBZBD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 4.2.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2.10投标人未在我单位发生过恶意讨薪行为,中标后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中标单位出现恶意讨薪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若承包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恶意讨薪问题且未整改完毕,将暂停承包人位我站投标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4.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得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得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投标人仅须以《信誉承诺书》的形式对以上要求作出如实承诺即可,《信誉承诺书》的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须提供满足信誉要求4.2.5、4.2.6、4.2.7条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鲜章)。如公示期内被人举报或后续发现前期招标过程中存在以上情形,经查证属实,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上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 4.3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4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和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要求提交《保密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无外商投资背景和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无外商投资背景和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保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材料、《保密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4.6.1项目经理要求:须明确1名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投标人拟任命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提交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用工合同和截止投标时间近1年内连续6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拟任命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2技术负责人要求:须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提交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用工合同和截止投标时间近1年内连续6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公示期内被人举报或后续发现前期招标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经查证属实,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上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7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注:投标人仅须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响应承诺书》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要求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张。若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上承诺书须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7.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管理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须根据项目得实际情况,增加相关专业管理人员。项目部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专业资料员等。其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7.2若投标人中标,须在进场前向发包人报审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备查。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应与企业名称一致。 4.7.3若投标人中标,须在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按投标承诺配齐管理人员并到位履职,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依次确定后续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拟更换人员须与投标配备人员具备同等条件,并按合同相关约定处罚。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5.2单个建设任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发布的单个建设任务最高投标限价。 5.3投标报价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1)各单项工程所在省(市)相关工程计价表(定额)。 (2)各单项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发布的最近一期市场材料信息价。 5.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各单项工程所在省(市)有关文件规定。 (2)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应按清单所列项目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发包人给定的不可竞争费费率、暂估价和暂列金不得随意改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只是招标人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投标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计价。 (4)甲供及甲控材料(设备)见工程量清单附表和合同附件,按招标人给定的价格(暂估价)计入报价。招标人指定品牌的甲控乙供材料(设备)见工程量清单和合同附件,按招标人指定的多个品牌选择性自主报价;其余材料(设备)乙供,投标人按市场行情并考虑市场风险自主报价,约定风险范围内部分,结算时不调整。 5.5投标人让利应体现在综合单价和可竞价措施费中,不得以总价乘以让利系数方式让利。 6.合同形式 6.1中标后签订单价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详见招标文件)。最终结算金额超出最高投标限价19万元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支付。 6.2合同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1)渣土、垃圾外运工作;(2)完工后的场地清表、平整工作。 因政策的不确定性,发包人有权取消部分工程,取消部分工程的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在合同价中扣减;发包人不承担因取消部分工程而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等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增加部分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增加部分的工程,增加部分工程费用按合同约定计取,发包人不承担因增加部分工程对承包人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 6.3合同价的计价方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6.4合同价中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保密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合同价编审时将措施项目费以包干形式计入投标报价内,无论合同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结算时不再调整。 6.5本工程涉及的保密等所有费用,已综合考虑到合同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单独计算。 7.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报名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将在评标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元,待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所有投标人。 递交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据上备注“G1007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备注或备注有误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作出更正或补充说明。 递交时间: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后5日,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人账户名称: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待报名截止后统一告知; 招标人开户银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待报名截止后统一告知; 招标人银行账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待报名截止后统一告知。 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或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企业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接收。 9.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收取,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递交方式:中标单位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见索即付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须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出,银行保函需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开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合格后无息退还。 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 10.开标评标定标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符合性评审,最后按评审合格单位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排序第一的为第一预中标人。评定标结果将在军队采购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预中标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11.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前累计支付进度款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75%。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且保密、保卫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0%;项目决算完成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且不超过投资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所有违约或违规罚款不从结算款中扣除,须从中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建设单位账户。 12.相关惩罚措施 ①企业发生《负面清单》规定的违约情形时,由发包人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军队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暂停入围或清除出库处理;②承包人应按军队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合同约定与军队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军队相关规定),若承包人违反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报上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③未按照承诺的分包内容、方式、范围(拟分包计划和分包企业名录)进行履约的,将按《代建项目承建企业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处理。 13.其他未尽事宜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4.招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但助理:****,****(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项目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李助理:****,**** 15.质疑与投诉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定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作出答复后即自动转入后续的招标工作环节(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质疑由招标人受理,受理电话:庄助理、陈助理****、****。 投标人应遵循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受理电话:****,王助理;****,韩助理;****,王助理。 质疑或投诉必须由投标人实名提出,需提交书面质疑函或投诉书,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随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填写(证明材料和格式见投标人须知正文),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提出质疑的,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 质疑受理时间为受理期限内周一到周五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书 2.报名材料审查流程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 5.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项目概况”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59 ,下午 13: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详见项目概况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但助理、李助理 联系电话:****,****(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项目编号+咨询问题”) 地 址:上海 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