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种植业)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来宾2026年04月29日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2026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种植业)实施方案》文件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范围
忻城县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名额
从水稻、玉米、大豆、花生等粮油产业中遴选科技示范产业,结合我县实际,2026年忻城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额10个以上,不超过20个。
三、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传授种植技术知识,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种植业。
(二)具有丰富的种植经验,热爱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乐于助人,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身体健康,具有适度种植规模。
(三)担任村级农民技术员、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规范运作的家庭农场、示范区****
(四)能学会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进行浏览学习相关知识。
(五)种植规模达5亩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具备相应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在规定的时限内自愿申报。
(二)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上报。
(三)点击登录查看审批。
(四)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后,予以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通过公示后,并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五、科技示范主体权利及义务
(一)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助。
4.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二)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种植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种植主体,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2户以上主体。
4.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主体手册》,认真记录种植生产记录本,收集整理开展种植示范的相关文字、影像等,为技术指导员积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2026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基地土地相关证明,如3年以上土地流转协议、租地协议等。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18:00前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示范主体所在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先由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汇总、整理好盖章后,一套材料留在乡镇存档,材料电子版扫描发至邮箱:****@163.com,一套材料原件送到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农业种植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注意:材料不全不受理)。联系人:潘丽宇,联系电话:****。
附件:2026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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