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期补充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函一次性告知函
全部类型广西河池2026年04月28日
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点击登录查看)于****收到贵公司(梧州市****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请贵公司提供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政采云系统平台出具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函或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请贵公司提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向我公司重新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河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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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告知函.pdf (39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