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安海归小镇物业项目物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陵水2026年04月27日
各意向单位:
陵水黎安海归小镇物业项目现需进行物业招标服务工作,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物业招标服务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陵水黎安海归小镇整体物业服务项目,小镇坐落于陵水县****
本次物业服务范围包含A区****
二、控制价
控制价为2.74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询比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中选单位接到询比单位通知后,完成陵水黎安海归小镇物业项目物业的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备案手续,按照询比单位要求根据工作进展进行招标文件的成果汇报,按程序组织开评标,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配合询比单位完成项目有关的政府审批手续(如有)以及与其他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工作。
四、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海南省颁布的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要求。
五、工期要求
直至完成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招标代理费中选价为合同暂定总价,招标代理费实际价以下2者取小:(1)中选价;(2)根据物业单位中标价格,计费标准,中选折扣(中选价/标准收费6.86万元)计算得出。
(二)提交成果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询比单位与参选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签约合同价包括参选单位完成本次代理所需的全部费用,询比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五)参选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参选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询比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参选单位须向询比单位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的违约金。
(六)参选单位每完成一项工作,询比单位会对参选单位进行考核,如参选单位考核不合格,询比单位可随时终止本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合同,且不支付相应设备招标代理费以及未开展工作对应的设备招标代理费。如果参选单位因设备招标代理工作出现失误给询比单位造成工期、名誉等损失,询比单位有权对参选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罚。
(七)在设备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询比单位接到投诉或询比单位认为参选单位能力达不到询比单位要求,询比单位可随时终止本项目代理合同,询比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参选单位未被陵水黎族自治县****
5.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采购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无效报价条款
报价单位有以下任一行为或报价函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询比采购报价函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对询比采购报价函进行签字(或盖章),或公司未加盖公司印章。
3.询比采购报价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单位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询比采购报价函,或者在同一份询比采购报价函中对同一比选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5.询比采购报价函无工期内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报价单位的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
7.经核实在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8.不按询比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9.在资格评审中,询比小组认定报价单位的申请不符合询比采购资格条件。
10.不同报价单位的询比采购报价函相互混装。
11.询比采购报价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签章,或应签字,或加盖骑缝章的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签章或签字。
12.询比采购报价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经审查,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建,由3名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二、评审标准
(一)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评审小组推荐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项目建设单位在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建设单位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询比单位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询比单位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项目建设单位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自然日,请各报价单位自行查看结果,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评审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询比采购报价函纸质版与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十三、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及中选承诺书。
十四、询比采购报价函递交方式
请意向单位于北京时间:****12:00前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含纸质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U盘)寄(或送)至以下地址:海南省陵水黎安镇海归小镇黎安路陵水发控集团办公楼3楼311招采合约部,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逾期寄(或送)到视为无效报价函,不予接收。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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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