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德宏2026年04月24日
陇川县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川县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陇川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川县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陇川县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出具加盖公章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提交相关证明。新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交承诺函和相关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加盖公章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的除外)。供应商以上渠道信誉状况信息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查询数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18时00分到****18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报
名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注:授权代理人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德宏州芒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七、其他
项目编号:JR - ZB - 2026 - 025
项目名称:陇川县公益性公墓地质灾害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陇川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联 系 人:寸永宽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
联 系 人: 普忠波、罗德林、朗明强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