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SZS)000501石嘴山市文化馆和平广场舞台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需求
全部类型宁夏石嘴山2026年04月23日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和平广场舞台升级改造项目 |
|---|---|---|---|
| 分包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和平广场舞台升级改造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9793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3 |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100%支付。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3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舞台设备 | 舞台设备 | 批 | 1 | 979300.00 | 否 | 标的1-舞台设备:舞台设备 1 批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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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舞台设备 1 批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的权利。 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乙方责任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
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100%支付。
包装和运输方式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3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根据财库〔2026〕2 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 4 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00 | 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各项商务条款的得3分,在完全响应的基础上,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的有一项加 1 分,加至满分为止。 注:合同履行期限每提前 10 天加 1 分;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 1 分。 |
| 3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5.00 | 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配置技术参数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其他条款为一般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重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2 分;一般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1.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官网截图、检测报告、产品介绍彩页等任一证明文件予以佐证,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投标;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人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4 | 实施方案 | 12.0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①供货计划及供货流程、②设备安装、调试方案、③设备安装、调试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装调试人员安排计划④质量保证措施。 以上 4 项内容,每有一项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3 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实际情况的得 1 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不完整指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项目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5 | 安装及培训方案 | 9.00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本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方案、②安装教程、③培训方案、④验收方案、⑤培训验收方案、⑦检修保养方式等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有具体实施方案、准确分析项目目标及难点、有详细说明及具体的措施和流程,符合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9 分;方案满足采购要求及内容,有具体实施方案,有详细说明及具体的措施和流程,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7分; 方案基本详细具体、内容基本可行,有实施方案,有详细说明但措施和流程较为牵强,不太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 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一般,实施方案中对有说明但无具体的措施及流程的得 3 分; 方案内容简单粗略,操作性较差、实施方案没有具体说明,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 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9.00 | 投标单位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及相应措施,至少包含①服务保障体系②售后服务内容③应急响应及备品备件供应④售后服务团队配备及故障处理时限⑤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 1.方案完全包含上述 1-5 项内容且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全面、技术支持及培训详细、应急响应及时可行和备品备件供应价格明确详细、售后服务团队配备及故障处理时限到位的得 5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的扣 1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互相矛盾、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0.5 分。 2.保修承诺详细有对应质量问题处罚措施的得 4 分;保修承诺可行有对应质量问题处罚措施的得 2 分;保修承诺简单无对应质量问题处罚措施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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