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锦丰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张家港市锦丰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
全部类型江苏苏州2026年04月22日
张家港市锦丰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张家港市锦丰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锦丰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锦丰镇
2.2 建设规模:初中部办学规模为9轨27班,新建1栋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其中人防设施2800平方米)。项目同步建设场地、绿化、管网等工程。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001001 | 张家港市锦丰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 | 新建1栋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含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土建、室内装饰、水电、消防、 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工程 | 7700.0 | 540 |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江南意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0时00分至****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15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
11. 联系方式(异议)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锦丰镇沙洲大厦 | 地 址:张家港市**** |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朱小燕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qq.com | 电子邮箱:****@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 |
| 账 号: | 账 号:****19132 |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 √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初步评审 |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项目负责人 | 与资格预审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除外)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2.2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承诺书 | (招标人明确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内容及格式)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投标人业绩:2分 其他:投标人信用分7分、投标人行为考评扣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81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分( ≤18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2 分) 投标报价: 分(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1分) 其他: 分(投标人信用≤8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抽取每档按5%计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5)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中等偏差四个区**** 优秀区**** 良好区间:评审内容完整覆盖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技术方案有针对性,能够精准回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中等区间:评审内容完整,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等偏差区间:技术方案空洞,内容存在缺失。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设计概况和建筑现状; (2)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现场条件、项目相关单位等内容; (3)投标范围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 优秀:0.95分(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分(含)-0.85分 | 不超过 5 页 | 1分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平面布置施工流程 (2)临时设施配置。 (3)临时道路布置畅通、安全,适配运输需求。 | 优秀:0.95分(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分(含)-0.85分 | 不超过 4 页 | 1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工期目标及关键节点工期。 (2)阐述进度计划的总体安排。 (3)工期保证措施宜包含施工组织、资源配备、资金等各项保证措施。 | 优秀:0.95分(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分(含)-0.85分 | 不超过 10 页 | 1分 |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结合项目具体要求确定质量目标,并开展目标分解工作。 (2)各阶段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3)辨识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 优秀:1.85分(含)-2分(含) 良好:1.7分(含)-1.85分 中等:1.55分(含)-1.7分 中等偏差:1.4分(含)-1.55分 | 不超过 15 页 | 2分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3)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优秀:0.95分(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分(含)-0.85分 | 不超过10 页 | 1分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对项目重点、难点识别。 (2)施工解决方案。 (3)对于现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中未包含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作出详细叙述。 | 优秀:1.85分(含)-2分(含) 良好:1.7分(含)-1.85分 中等:1.55分(含)-1.7分 中等偏差:1.4分(含)-1.55分 | 不超过20 页 | 2 分 |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选型。 (2)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编制。 (3)智能建造相关内容应用。 | 优秀:0.95分(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分(含)-0.85分 | 不超过10 页 | 1分 |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页 | 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分 | |||||||||||||||||||||||
| √其他(≤2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合规性管理; (2)突发情况及应急处置流程; (3)应急保障措施。 | 优秀:0.95分(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分(含)-0.85分 | 不超过 5 页 | 1分 |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2023 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 类似工程。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用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3.4 条款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得重复参与投标人业绩评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分 |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1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81分 | ||||||||||||||||||||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 ||||||||||||||||||||
| 2.3.4(5)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7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7 分 |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人具体数量 | ①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2个(含)以上,取前9名;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9—11个(含9、11),取前7名;③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8个(含)以下,取前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4.2 | 定标标准 | 1.定标因素(定标因素采用非打分制): 1.1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5%(含)~15%(含)】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果有超过偏差率【-15%~15%】范围的,所有单位须进行价格竞争,计算其偏差率,根据偏差率绝对值的大小参考判断报价优劣,偏差率绝对值最小为最优,以此类推。 1.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拟派管理团队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进行评审,满足(或超过)上述所有配备要求为优,不全部满足的按照配备人员的数量进行评价。 1.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综合考评结果 根据开标当日苏州市**** 1.4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审。方案整体内容详尽为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为良,以此类推,依序为中、差。 2.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3.重新定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 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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