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武当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招标公告(原标题:十堰市武当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
全部类型湖北十堰2026年04月22日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一批报废资产 |
| 转让底价 | 21万元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点击登录查看报废处置的污水处理设备等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十堰市 - 丹江口市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十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十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德高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德高评报字(2025)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报废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全部资产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15日完成资产的拆卸、转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在拆除过程中造成转让方厂区设备、场地破损及违反转让方厂区管理规定等,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损坏费用及违反转让方管理规定处罚费用等。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10天以上,视为按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并且不退还转让价款。拆除过程中,受让方及拆除人员必须接受厂区的管理和监督,拆除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转让方及资产所在地的进出门登记和保卫制度。 4.受让方在标的厂区内的作业活动,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全、保卫、防火、厂容及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5.受让方将交易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后方可转移标的物。成交后,交易价款按照税务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组织现场勘察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或与明细表不符等理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3、受让方需负责拆卸、搬运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风险和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7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竞买保证金7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移交、清场、结算无违约情况下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账号退回。 2.受让方应于标的移交后15日内完成交易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装卸、运输、清场等工作。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交易机构退还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