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高铁红线内干线光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6年04月22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高铁红线内干线光缆工程施工项目 (集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完成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高速铁路铺设干线光缆在高铁红线内光缆施工工作,按照设计文件及发包方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施工、调试、测试、内部验收、交付验收工作,并完成与运营商、铁路管理单位、铁路业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工作。本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双方共建,根据共建协议,本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牵头负责采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应用采购结果签订合同。
1.1.2 预估采购金额:1140万元(含税),其中电信部分684万元(含税),联通部分456万元(含税)。
1.1.3 建设地点:重庆市。
1.1.4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承包人作为发包人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发包人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发包人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1.1.5 工期要求:接单项目施工委托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施工,光缆敷设初验时间至少早于铁路静态验收时间5个日历日。
1.1.6 保修期: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1.7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通信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高铁红线内还须满足铁路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承包方式:非包干,除光缆和接头盒外包工包料。
1.3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1.4 ★本次招标设定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限价为100%,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安全生产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安全员A证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5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项目团队:本项目要求施工人员不少于7人;不得使用合作或挂靠人员,其中:
1)项目总负责人1名,①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技术负责人1名;
2)项目经理至少1名,须全部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名,须全部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
注:
①人员不可复用,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不予认可。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
③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7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高速铁路红线内光缆施工或高速铁路红线内含光缆施工的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含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的,其业绩金额只认可总承包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金额。
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2.1.8 购买保险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1.9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近两年(自****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其他要求: / 。
2.4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xzbqy.miit.gov.cn/#/gateway)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市****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市****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黄焱、徐薇 、郑陈、颜安琪、贺诗佳、胡小燕、李睿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8.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8.4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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