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柑桔示范场三、四、五工区土地招租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6年04月20日
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激发农业生产活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永州市柑桔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现对位于三、四、五工区的优质地块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本次招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四、五工区集中连片土地,面积约123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租赁期限为1年,自****起至****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1.报名时间:****至****(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3.报名材料
(1)企业承租方: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承租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价保证金
(1)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未按时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保证金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并凭有效转账凭证到示范场计财科开具收据(转账时请备注“三、四、五工区土地竞价保证金+姓名/单位名称”):
户 名:永州市柑桔科学研究所
账 号:8**** 0000 01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3)未中标者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租赁保证金。
1.竞标底价:600元/亩/年。
2.竞价方式:采用“公开竞价、价高者得”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结果现场公示。
3.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4.竞价地点:另行通知。
5.费用支付要求
竞价成交后,中标方需按以下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1)竞价保证金(5000元)自动转为部分租赁保证金;
(2)租赁保证金为10万元(含已转存的竞价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
(3)土地租金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足额支付。
1.若中标方拒绝签订合同、逾期未缴纳租赁保证金或年度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示范场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中标地块由示范场另行组织租赁。
2.严格执行“谁报名、谁竞价、谁承租”原则,禁止将租赁地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经发现,示范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土地,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种植一年生园艺经济作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并应遵守示范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示范场的监督与指导。
4.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若租赁者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违约解除合同,示范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收回租赁地块另行处理。
5.种植周期结束后,承租方需将地块内的农药瓶(袋)、薄膜、作物残体等废弃物清理干净,由示范场对应工区负责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承租方需在15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示范场可委托第三方清理,费用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6.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生产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严禁私自接电用水,由此引发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人为损坏示范场设施的,须照价赔偿或修复。
7.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地、项目落地、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终止。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剩余费用无息退还,示范场无条件收回租赁地块,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当季作物给予适当补偿。
8.租赁期内如确需调整租赁费用,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柑桔示范场负责解释,相关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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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
永州市柑桔示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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