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分2023级及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保险服务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泰州2026年04月20日
更正说明
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行政处罚“****以来供应商在全国银保监局网上系统中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得6分,存在一般行政处罚记录,但已经完成整改得3分,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此项不得分。需提供截图或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更正为“****以来供应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上系统中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得6分;存在一般行政处罚记录,但已经完成整改得3分;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此项不得分,需提供截图或承诺函或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部分2023级及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201,650
项目地点: 泰州市****
预计评审时间: **** 14:30
评审地点: 泰州市****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 12:00
响应截止时间: **** 12: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提供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总公司提供)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提供总公司唯一授权。 (2)有经过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团体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定额给付等保险条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1-6项基础资格条件上传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