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一次性使用自毁型无菌注射器采购。
二、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叁万陆仟元整。
三、询价内容
四、标准参数与要求
(一)遵循行业标准 YY/T 0573.3-2019。
(二)核心物理要求:
容量允差:公称容量时允差为±5%。
残留容量:芯杆推到底后,残留液体体积应≤0.07mL。
滑动性能:启动力≤10N,平均推力≤9N。
器身密合性:需承受300kPa压力且30秒内无泄漏。
(三)“自毁”性能判定标准:
生效时机:注射固定剂量后必须自动失效。在注射剂量达到50%时,自毁特性就应开始生效。
强制失效:生效后,注射器无法再次使用。即使施加100N力推芯杆或加压至300kPa,也无法破坏其自毁状态。
(四)化学与生物要求:
EO残留:环氧乙烷灭菌后残留量≤10μg/g。
无菌与热原:必须无菌、无热原(不引起发热),且无溶血反应。
(五)包装与标志要求:
强制性标识:每支包装必须印有“自毁”字样或专用标志,以及“一次性使用”、“无菌”等字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备案凭证。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按作废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备案凭证;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七)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报价单。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单价及资金总额、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相关信息,其格式见附表。
(九)随报价文件一并寄送样品10支,便于我方确认细节。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00时。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省恩施市****
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电 话:****
****
附件:
附件一: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报价表.docx
附件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docx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