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更正公示
全部类型内蒙古兴安盟2026年04月20日
兴安盟****
招标项目编号(****)
一、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公告中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以下四种勘察资质中任意一种情形: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种情形: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勘察及设计资质,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原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00: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现变更为:现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延长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3.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00,现变更为****09:00,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三、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
联系人:高波
电话:0482–****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科右前旗科尔沁镇索伦大街鑫安建筑大厦三层
联系人: 宋鸿儒
电话: ****
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