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保险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6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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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 资格标准1 |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招标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且设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中标人(总公司属于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资格标准2 | 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车辆保险业务,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注:投标人应为经银保监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服务的经营范围(即具备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财产保险业务,有能力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 |
| 其他要求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毕业证及身份证)。 |
6.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下同)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
备注:
潜在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ttps:****/#/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按相关提示操作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7.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市****
9、开标时间及地点9.1开标时间:****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本项目在宁德市****
9.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宁德市****
10、公告期限10.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10.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宁德客运枢纽站二楼汽运集团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德市****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将通过以下媒体发布:
(1)、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http:****)
(2)、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
(3)、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5)、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663万元;采购包2:637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1:663万元;采购包2:637万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1】4号文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保费预估价(万元/年)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1-1 | 福安、寿宁、柘荣、周宁、福鼎的保险采购项目 | 1项 | 663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年+1年+1年 |
| 2 | 2-1 | 宁德、古田、屏南、霞浦的保险采购项目 | 637 |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分项报价,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服务、保管、管理、设备投入、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未进行分项报价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本项目分为 2 个采购包。采购包1含业务内容:福安、寿宁、柘荣、周宁、福鼎的车辆保险、承运险及安责险等业务。采购包2包含业务内容:宁德、古田、屏南、霞浦的车辆保险、承运险及安责险等业务。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者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及报价,但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 1 个采购包的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从第一个采购包开始推荐,如投标人已推荐为采购包 1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采购包 2中即使综合得分高于其他投标人,仍不再被推荐为该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由次高的投标人获得推荐,各投标人须对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按此条款进行专项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1、承保区域分配由采购人和采购包1中标人及采购包2中标人三方进行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需对此项做出专项承诺,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4.2、在签订服务合同之后,采购人对各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中标人,不得拒绝承保,中标人拒绝承保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另行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需对此项做出专项承诺,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包1和采购包2)保险协议期限(1年+1年+1年):自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采购人有权在每年合同终止一个月前,对各合同包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引入服务考核机制,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日常服务、理赔时效、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考核结果用于次年续保时承保资格和份额的分配依据,考核80分(含)以上的,保留次年续保资格,并且维持上年承保份额;考核60(含)-80分的,保留承保资格,承保份额做相应减少;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取消承保资格。各合同包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上述安排。
6、(采购包1和采购包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7、(采购包1)服务地点:福安、寿宁、柘荣、周宁、福鼎(注:服务地点可以由采购人和各采购包中标人三方进行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采购包2)服务地点:宁德、古田、屏南、霞浦(注:服务地点可以由采购人和各采购包中标人三方进行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