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鹤山武术馆合作单位的拟合作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江门2026年04月18日
为深入落实《城市新赛场:下一代体育导向型混合功能区》文件要求及省市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充分盘活我市鹤山武术馆现有体育场馆资源,最大化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公益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市民多样化体育文化需求,同时立足场馆功能定位,助力鹤山咏春 、鹤山狮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广,现面向本市公开遴选鹤山武术馆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象遴选范围及要求
本次遴选面向本市范围内,符合场馆运营、非遗传承要求的正规武馆、狮馆,合作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师资力量达标:拥有鹤山咏春或鹤山狮艺非遗传承人,组建专业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人员具备相应执教资质与丰富教学经验,能够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非遗传承教学工作。
2.传承成果突出:长期深耕鹤山狮艺 、鹤山咏春传承推广事业,拥有固定传承阵地与稳定学员群体,积极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普及活动,具备独立编写传承资料、策划实施各类传承活动的能力。
3.行业口碑优良: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狮艺、咏春展演、比赛及行业交流活动,具备较强活动组织策划能力与良好行业信誉,能够高标准完成公益公演、赛事承办等任务,助力本土非遗文化对外传播。
二、合作模式
本次合作采用“以传承公演代租、共建共享”模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现场馆高效运营与非遗有效传承双向共赢。
(一)场馆运营管理
1.安全管理:合作单位需建立健全场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消防、应急处置等预案,全面落实场馆安全运营责任,保障场馆使用规范、安全。
2. 设施管理:由市文体中心与合作单位共同清点登记场馆原有设备器械,完成交接后由合作单位合理使用、妥善维护;合作单位需结合非遗传承需求,逐步添置龙狮、咏春相关器材,将鹤山武术馆打造为集非遗展示、体验、教学于一体的特色传承场馆,面向市民开放参观、体验。
3.费用承担:不收取合作单位场馆使用费,合作单位实行自主运营,场馆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人员薪酬等所有运营成本,由合作单位自行承担。
(二) 核心传承公益义务
合作单位需严格履行“以传承公演代租”相关义务,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开展公益演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本土非遗文化宣传,接待市****
2.组织赛事交流:每年独立举办鹤山本地狮艺赛事不少于1次,主动选派团队及学员参与省、市****
3.推进非遗传承:以鹤山武术馆为核心阵地,常态化开展鹤山狮艺、鹤山咏春传承教学,持续扩大非遗传承覆盖面,推动本土传统文化扎根基层、传承发展。
三、监督管理要求
1.市文体中心作为监管方,对合作单位的场馆运营、安全管理、设施维护、公益义务履行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时把控场馆使用动态。
2.合作单位需自觉接受市文体中心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公告约定及后续正式合作协议条款,依规使用场馆、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向市文体中心报送运营工作情况,确保运营过程规范、透明、高效。
3.针对合作单位违规行为,市文体中心将依规进行提醒、责令整改,切实保障场馆公益效能与非遗传承作用充分发挥。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 报送材料清单:
1.《鹤山武术馆合作单位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可现场领取);
2.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3.师资团队介绍,非遗传承人资质证明、执教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4.单位传承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过往传承活动、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情况、学员规模、参与各级赛事/展演/交流活动荣誉、获奖证书等;
5.场馆运营及非遗传承初步方案(包含运营思路、公益义务落实计划、师资配置、活动规划等内容);
6.其他可证明单位实力、行业口碑的相关材料。
(三)报送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体育馆办公室,联系人:李巨亨,联系电话:****。
(四)遴选流程:
1.材料初审:市文体中心对报名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单位;
2.实地考察:对初审通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查师资、场地、传承实力等实际情况;
3.综合评审:组织专项评审小组,结合单位资质、传承成果、运营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合作单位;
4.公示签约:拟合作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合作资格。
2.本次遴选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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