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双版纳州茶叶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西双版纳2026年04月17日
2026年西双版纳州茶叶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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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询价方式,就“2026年西双版纳州茶叶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专项”项目开展询价并确定成交单位,现诚邀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询价文件(具体事宜详见本公告),并于****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询价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2026年西双版纳州茶叶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3采购方式:询价。
1.4预算金额:150000.00元。
1.5最高总价限价:¥150000.00元。
1.6采购需求:物联网自动虫情测报灯1个。
1.7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1.8项目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和满足采购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设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
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询价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询价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询价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询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景洪市****);
3、方式: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询价文件:①现场获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点击登录查看(景洪市****
②网上获取: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人确认后,询价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风险,确保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收件地址:景洪市****点击登录查看,收件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4.3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或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通知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景洪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八、开标时间确定方式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5-7个工作日内,根据专家邀请情况确定具体开标时间,并提前2个工作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开标地点不变。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可主动联系采购人确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点:景洪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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