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精盐厂废旧物资发卖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盐城2026年04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精盐厂废旧物资发卖项目
预算金额:9.41万元。
最低限价:9.41万元,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无效。
发卖需求:海精盐厂废旧物资发卖项目,包含对发卖颗粒盐筛选机滚筒筛、50型筑包机落料斗、泡菜盐计量螺旋等的转运、清理、装车、运输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数量为概数,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每日每日8:00 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自带U盘通过资格预审后拷贝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4月 21 日10点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4月 21 日15点00分
投标地点: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开标地点: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回收方向发卖方付清全款,7日内回收方组织人员进场进行回收。
2.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回收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形式,银行账户为: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响水县****
3.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乙方作为中标单位开具履约保函,保函期限至发卖废旧物资全部离开现场后一周内返回履约保函。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卖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联系人:毛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