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机关食堂设备采购公开询价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山南2026年04月16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现就采购开办食堂所需相关设备进行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二、询价项目
(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询价对应的设备品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相关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许可及质量标准。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纠纷及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稳定的配送、安装和售后能力,能够保证设备按时送达、安装,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合同签订后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分包情形的,询价单位有权单方取消或中断合同,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询价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送达价(包含采购、运输、装卸、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当季有效报价,结算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询价单位无需就本次采购支付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2.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要求及后续合同相关条款。
3.供应商需对所有设备进行报价,不得漏项。
五、资料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3.食堂设备询价表。
4.相应技术说明、供货及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承诺。
5.所有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至****(逾期不受理)。
2.递交地点:市委社会工作部二楼210办公室,报价文件需通过现场递交,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
七、其他事项
1.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① 质保期更长者优先;②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更短者优先;③ 提供免费培训时长更长者优先。同时在报价文件要求部分补充: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质保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免费培训计划等内容,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或服务方案作为评审依据。
2.供应商应保证报价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报价、恶意竞争等行为,将取消报价资格,同时纳入询价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录,三年内不得参与询价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附件:食堂设备询价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侯智宇 ****
中共山南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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