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玉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乐山2026年04月15日
健为县玉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JSZB2026 - 011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健为县
一、招标条件
本健为县玉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4974.97元,招标人为健为县玉津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健为县玉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健为县玉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健为县玉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4.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条件要求:
提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企业性质选择提供。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9时0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2、报名邮箱:****@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乐山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
七、其他
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乐山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SCJSZB2026 - 011号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1、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谈判文件购买:
网上报名: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邮箱:****@qq.com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以及付款凭证发送到报名邮箱,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3、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
-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名
- 称: 点击登录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获取单位名称:
- 公司电话:
- 公司地址:
- 获取人姓名:
- 邮箱:
- 联系电话:
- 获取文件时间:
-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是/否)
- 是否为本次采购的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是/否)
- 注: 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货物类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整治项目(第二次)。
二、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工程服务要求:
1.采购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施工图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另册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施工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如不能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并使其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竣工图纸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5、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承担因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7、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8、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短时间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
6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
,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二)商务及合同条款要求
1、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完工。供应商须承诺室内工程须在5月1日-
5月5日期间完工。(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施工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缺陷责任期/质保期:12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且符合国
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待
工程质保期(12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5、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进行支付,即响应文件中标明的单价和总价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6、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方式: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
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履约期间引发的劳资纠纷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
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单位在向行政审批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
须提交主管部门签发的压证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和缴纳情况说明材料。
7、验收方法和标准:
7.1.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验收。
7.2.履约验收(含阶段性履约验收)
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据验收报告载明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
后重新组织实施履约验收工作。若限期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未完成履约验收或
者履约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资金。涉及分期、分阶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出
具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报告。
8、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7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SCJSZB2026 - 011号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除应及时支付足额工程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8.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否则,视作乙方不能完成验收而违约,按本条本款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验收或逾期完成验收而违约的,除应及时维修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验收部分工程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验收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1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及利息。
(3)乙方工程经甲方按设计文件及设计效果、施工制作图尺寸为准组织验收后,如验收结果认定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完成而违约,乙方须在10天内无条件维修,如逾期不能完成维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10%的赔偿金给甲方。
(4)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1、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实质性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章节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