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电线电缆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潭2026年04月15日
点击登录查看的湘潭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电线电缆采购项目(第三次)。
2、委托代理编号:****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若制造商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其向其他代理商授予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将视为无效)。授权书需明确授权期限覆盖本项目供货及质保期,且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供应商须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和接管;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定),并附相关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固定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 2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
3、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材料中列明的联系人电子邮箱,请相关供应商及时查收。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谈判邀请公告在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湘潭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板块)公示。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
监督部门:湘潭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单位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湘潭市****
联系人:方靓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