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安防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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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五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至****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在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确认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十、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联系方式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嘉禾县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冲口路118号3楼联系人:李婵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