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张掖2026年04月14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通知---------------------------------------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办法-------------------------------------- 7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10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11
第一章 询价通知
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
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询价通知
点击登录查看以询价方式,为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采购交流干部租赁周转房2套,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响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金额(货币单位:人民币):1.2万元/套/年,7.2万元/2套/3年;自筹,已落实。
4.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 1.09万元/套/年;6.54万元/2套/3年。
5.项目地点:张掖市临泽县城区。
6.评分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租赁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2套,服务期限三年。
(二)租赁房屋需求:张掖市临泽县城区范围内,面积90平方米以下,水电暖等设施完好。
三、响应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是具有房屋产权证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询价)项目投标(响应)。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至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询价方案的时间、方式:
1.时间:****至****。
2.凡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至****,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房产证明、身份证明或房产所有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1办公室(地址:张掖市****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电子信箱****@qq.com登记信息并免费领取询价方案。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询价方式: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询价供应商须将询价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于****9时30分前递交至张掖市****
六、其他
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
2.递交方式的补充内容:响应人递交签字并加盖印章且有效的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其他: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拟响应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询价通知的媒介
本次询价通知在点击登录查看外部及内部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张掖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74号令),依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烟草总公司甘肃省公司关于印发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和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甘烟办[202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
1.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1.3项目名称: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询价内容
1.3.1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采购租赁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2套,租赁期限三年。(面积90平米以内)
1.3.2本项目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3.3 本项目租赁地点: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城区内。
1.4询价方式
询价,是指采购人通过组建询价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询价比价,由询价小组向其发出询价文件,提供较充分的时间让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报价有效期,采购人从询价小组评审后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名单中审核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5询价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询价的方式进行。
1.6资格审查
1.6.1本询价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6.2资格后审是指开启询价响应文件之后,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
1.7响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7.1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1.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7.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7.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7.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询价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要求采购人承担响应人询价费用。
1.9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询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通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报价单
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 询价通知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 询价通知为准。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响应人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
2.2.2采购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取得询价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2.3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5响应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2.6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询价响应文件
3.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3.2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3.2.1响应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响应人应当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响应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人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询价被否决。
3.2.3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响应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询价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响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中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询价响应文件中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报价
3.3.1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响应人应当报出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报价为固定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租赁所必须的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3.3.2货币单位:人民币。
3.3.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3.4采购人不接受响应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若询价小组认定响应人报价低于成本竞争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4询价有效期
3.4.1询价有效期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90日历日。在此期间,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
3.4.2在原定询价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决定延长询价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提出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响应人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询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
3.5询价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5.1响应人应当编制一份询价响应文件。
3.5.2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有效印鉴。
3.5.3询价响应文件外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
采购人地址:(与询价文件中采购人地址信息保持前后一致)
采购人名称:(与询价文件中采购人名称信息保持前后一致)
询价项目名称: (与询价文件中采购项目名称信息保持前后一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询价,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5.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如果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提前拆封概不负责,且未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4.询价响应文件
4.1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4.1.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
4.1.3响应人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询价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委托代理人作为代表参加询价的,询价会议现场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询价的,询价会议现场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的。
4.1.5到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询价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2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响应人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4.2.2响应人补充、修改后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书面通知给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3响应人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按本须知3.2、3.5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询价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4.2.3响应人撤回已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书面通知给采购人。
5.询价
5.1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时间: 2026 年 4月23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张掖市****
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询价会议,并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询价程序
5.2.1询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应邀请所有的响应人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代表对询价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须单独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须单独提供响应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监督人按规定检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其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中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委托代理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其身份证原件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2.3采购人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询价响应文件,按已确定的顺序,当众予以拆封,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开封。
5.2.4开启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由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6.询价
6.1询价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6.1.2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6.1.3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评审方法
6.3.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即根据最终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3.2响应人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响应人应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6.3.3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在询价报告上签字确认。
6.4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在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供应商推荐原则
询价小组应当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甘肃省公司采购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甘烟办〔2025〕5号)以及本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6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甘肃省公司采购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甘烟办〔2025〕5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供应商名单。其主要内容包括:
6.6.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名单;
6.6.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6.6.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6.6.4提出的成交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7.成交供应商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依据询价小组推荐结果确定1-2名成交供应商。
7.1.2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7.1.3本项目属于询价,成交供应商将在“询价通知”发布媒介(本单位内外网、公示栏)予以公示。
7.1.4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1.5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评审结果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2成交通知
7.2.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
7.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
7.2.3成交通知书是询价档案的组成部分。
7.2.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询价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询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与询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
9.5.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并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2)供应商对开启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询价会议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9.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行使异议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异议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并由过错方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9.5.3无论是在异议中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对于采购人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
9.6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价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询价响应文件、询价、成交供应商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
10.供应商的严重违法行为
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询价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对供应商在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向采购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禁止参加点击登录查看新采购项目。
11.2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服务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1.3.1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11.3.2供应商通过买卖资质或违规挂靠等形式参加投标活动;
11.3.3不同供应商为同一负责人或存在关联关系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投标;
11.3.4供应商通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11.3.5供应商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全省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11.3.6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相关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在询价过程中,不得透露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情形时,则报价相同供应商再次进行报价,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部门推荐拟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二、资格审查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相关的要求,对所有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其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进入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须是具有房屋产权证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查询结果以询价当天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结果为准);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信用最终结果以询价会议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初步评审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询价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过程中,询价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1.供应商出现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存在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情形”的;
2.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不再具备资格预审、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如响应被判定无效响应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且经充分论证响应明显缺乏竞争,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初步评审过程中,询价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询价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3.询价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四、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中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评审阶段,询价小组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供应商澄清其询价响应文件中的问题,澄清的内容包括对算术性修正的确认、对非实质性的遗漏、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的纠正等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报价的分析资料等,对此,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商的澄清和纠正内容将作为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2.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其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于询价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
(4)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
六、评审规则
1.询价小组成员只能按本评审细则确定的方法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经监督人员签字后才有效。
3.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一、租赁房屋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城区范围内。
二、房屋面积: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
三、房屋基本要求:水电暖等设施设备完好,具备入住条件。 四、房屋安全要求:符合居住条件和安全要求。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
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方(乙方):
2026年4月
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
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合同
承租方: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黄明迪
地 址:张掖市****
联系电话:****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住房租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合同标的
第一条 本合同的租赁标的物具体情况如下(以房产证为准):
1、房屋坐落:该房屋位于 ;
2、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3、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
4、附属设施: / ;
5、家具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状况: 等。
第二章 租期、租金和支付方式
第二条 房屋承租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5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
第三条 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3年,大写 元,租赁期间内每半年的租金为: (大写:)(含税金额),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含税金额),。
第四条 支付方式为按半年度支付,分别于2026年*月、2026年*月、2027年 月、2027年 月、2028年 月、2028年 月每月月底前支付。
租金支付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费增值税发票,开票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半年租金 元(每半年支付一次)转账方式汇至乙方账户,完成房屋租赁金的支付。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应于2026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逾期交付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出租房屋无权属纠纷,若甲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房屋权属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乙方对该房屋的安全隐患和重大权利瑕疵有告知的义务,乙方未告知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负有保障责任,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若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的租金。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租赁事项转让或分包他人。
第九条 因房屋发生维修事宜,影响甲方正常使用居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 房屋内设施设备因合理使用导致自然损耗,产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使用不当损坏室内水电天然气等房屋内装修设备,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若租赁房屋与他方之间发生因漏水、装修、噪声等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乙方有义务协商解决,以确保本合同正常履行。经甲方向乙方告知,乙方拖延不解决,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的租金。
第二节 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规定租期内将房屋的使用权交予甲方,甲方有权在租期内依法依约管理使用该房屋,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三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是该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者,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甲方来承担,与乙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暖、电、燃气使用不当,屋内摔倒、给甲方及其他使用人造成的人生伤害等,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因上述问题导致乙方和他人的一切财产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房屋应当尽保护义务,不得破坏房屋主要结构(因居住所需合理的装潢装修除外),并不得擅自实质性变更房屋的使用用途。如需实质性变更房屋的用途,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潢,必须在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当允许。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若甲方提出续租时,双方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本合同(到期后若不用走询价程序,则可续签;如必须走询价程序,则不能续签)。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到期届满后,乙方如继续出租的,甲方享有对该房屋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第十七条 甲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家具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处置。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宽带费、电视费、停车费等由甲方另行承担。本合同履行前,乙方欠缴的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宽带费、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因欠缴上述费用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无权将房屋出租给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租赁期内,因甲方原因致使房屋毁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维修责任,但是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重大瑕疵而致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维修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经乙方催告,逾期未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交房屋租金20%的违约金。因乙方不开具发票或开具不合格发票导致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内,甲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有损坏时(非甲方责任),应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无法修复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剩余租期内已支付的租金。因该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给甲方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交付与返还验收时双方应共同派员参与,如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0日内向对方书面主张;超过该期限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四条 如乙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能修复而不修复,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未履行的租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对房屋使用用途重大变更的。
2.未经乙方许可及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
3.甲方擅自将房屋、财产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4.甲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或损害社会活动的。
5.甲方擅自以房屋租赁经营权或装潢财产所有权对外质押或抵押担保的。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剩余期限的履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履行为准,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未履行的租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及甲方政策调整等。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时,如甲方租住人员被调离本地等,从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清退手续并向对方按月租金标准支付2个月补偿金,清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交清应交费用、乙方退还已支付未履行的房屋租金。
第五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临泽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一方应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合同终止。
第三十二条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加价,不得额外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保证金。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剩余租期相应租金。
第三十三条 租赁期内,因第三方的责任(非房屋纠纷)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存在过错或不配合协调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书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出租方产权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租赁房屋交接清单
5.廉洁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地址:甘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甘州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名称:
帐号: ******** 帐号:
签订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日期:2026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6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廉洁合同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供需合作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预防商业贿赂以及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烟草行业廉洁规范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四)畅通廉洁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六)依法保护举报人员,并给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七)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以任何形式给予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等活动;
(四)不得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在合同签订、货物验收、付款等环节推诿扯皮、借故刁难;
(五)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与乙方就采购有关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自己的家属、亲友从事与采购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不得借机要求或接受乙方提供低于合同约定价款的同类商品归自己使用或为自己谋取利益;
(七)不得在乙方或与其关联的经济体投资入股、兼职取酬。
(八)不得出现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公款旅游、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得在合同签订、货物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而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好处费;
(五)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不得接受甲方介绍的家属、亲友从事与采购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不得为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提供任何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
(七)不得邀请、拉拢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本经济体或与其关联的其他经济体,或者在其中兼职取酬。
(八)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义务配合提供证据、作证。
(九)不得出现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之规定,乙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应按业务合同结算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参加烟草行业采购活动中,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禁入期限1年;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禁入期限2年;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禁入期限3年;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四)乙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甲方可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
(五)乙方拒不配合相关案件查办工作,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所有业务合同、解除所有业务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五条 本合同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本章规定的文件格式填写、签字、盖章)
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部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
询价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目 录
一、报价单
二、房屋产权证明
三、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
报 价 单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的《询价方案》,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项目名称:张掖市****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租期 | 报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 | 3年 | 1.09万元/套/年 | |||
| 2 | 张掖市烟草公司临泽营销2026-2028年交流干部周转房租赁采购项目(一) | 3年 | 1.09万元/套/年 | |||
| 备注 | ||||||
备注:1.响应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2.本报价含房屋租赁费用。
3.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1.09万元/套/年;6.54万元/2套/3年的视为无效响应。
5.响应人应将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报价表一并报送。
响应人: (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6 年 月 日
二、房屋产权证明
三、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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