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道黑大线(植物园至十灯线段)、绥沈线(詹屯至三家子段)、丹霍线(荒山子至机场路段)修复及预防养护工程信息变更(原标题:沈阳市国道黑大线(植物园至十灯线段)、绥沈线(詹屯至三家子段)、丹霍线(荒山子至机场路段)修复及预防养护工程)
全部类型辽宁沈阳2026年04月14日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 标段(包)名称 | 沈阳市****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原开标时间 | **** 09:30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09:30 |
|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序号81条目号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 现修改为: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发包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2、原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特殊情况:若相关省份二级建造师证书无使用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豁免证明。” 现修改为: 特殊情况: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含有效期及手写签名,若相关省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无此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豁免证明。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第一信封开标时间调整为****9时30分(北京时间)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 李若宪 |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