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第三敬老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保障院内老人饮食安全、营养、健康,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敬老院实际运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招标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信誉良好、具备相应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为第三敬老院提供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的食品原材料,切实守护院内老人的饮食权益,推动敬老院食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一、项目概况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涵盖第三敬老院食堂日常运营所需全部食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粮谷类:大米、面粉、杂粮(小米、燕麦、玉米等);
畜禽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需为定点屠宰,新鲜无注水;
蛋类:新鲜鸡蛋、鸭蛋等,无破损、无变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蔬菜水果类:各类时令蔬菜水果(叶菜类、茄果类、瓜果类等),新鲜无腐烂、无农药残留超标;
牛奶豆制品类:牛奶、豆腐、豆浆、豆干等;
食用油类: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等食用植物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调味品:酱油、醋、盐、味精、鸡精、料酒、香料等,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在保质期内;
其他类:根据敬老院食堂实际需求补充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如乳制品等。
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原则上每一轮招标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未达标者不得参与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食品类相关品类,且能够开具普通发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可以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核准证);首选富锦市内有固定的粮油、鸡蛋、肉类等配送点的供应商;
3.具备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运输车辆及完善的冷链运输及配送体系,且须满足食堂临时补货及应急供餐需求。配送食材车辆需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可按时按质完成食材配送;直接配送及供货的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符合食品安全从业健康要求。
4.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追溯)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且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报名截止后,须无条件配合招标采购小组根据需要开展的现场考察工作。
6.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得更换报名时拟派的投标委托人。
7.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严禁将项目分包、转包。
8.能够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质保量、按敬老院要求按时供货,食材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新鲜、干净、卫生。
三、其他要求
1. 供货方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规发票及详尽的送货清单。双方约定于固定日期进行统一结算,供货方应在指定结算日期前提交所有必要的结算文件。由采购方审核后统一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结算,严禁现金交易。在供货周期内,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应高于同期当地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如确需调整价格,须与采购方协商并获得其同意后,方可依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浮动。
2.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采购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新供应商从本次符合资质的投标者中,按评标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3. 供货方提供的食材须新鲜,无变质、异味,感官指标符合标准。肉类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定点屠宰,印章及证明文件齐全。调味品须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标签标识规范清晰。采购方现场验收,不符合标准的食材坚决退回。若供货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按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方式: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允许更换投标委托人);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配送车辆相关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富锦市内供应商,需提供固定配送点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标标准及方法
本次评标由招标单位组织成立评审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分,主要评分维度包括:供应商资质、食品质量承诺、供货能力、配送方案、报价合理性、售后服务、信用状况等(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被解除合同情况,由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中标供应商需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供货标准、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供应商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供货不及时、质量不达标等严重违约情况,招标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招标单位将建立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对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服务水平进行定期评价,评价不合格的,有权终止合作并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可向招标单位咨询,咨询期间不接受匿名咨询;
5.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联系方式
2.详细地址:富锦市****
3.评审小组: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第三敬老院班子成员、财务部门、专职采购员、食堂厨师
5.联系电话:****
6.监督电话:****(民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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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