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贰拾壹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询比价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4月14日
询比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询比价
发布时间:**** 10:10:26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 12:00:00
报价截止时间:****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 13:00:00
价格开启时间:**** 16: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无法提供12个月完税证明的须提供已缴纳月份完税证明及不欠税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2026年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贰拾壹站 |
收货地址: 天津市****
┃详情描述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 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项目 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地点:天津市**** 4.服务范围: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 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项目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通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要求 (1)具备本采购项目所需相关资质; (2)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供应商必须承诺安排至我单位的相关人员已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赔付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6)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无法提供12个月完税证明的须提供已缴纳月份完税证明及不欠税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7)投标单位须提前完成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采购人专业需求,并具备满足采购人专业需求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满足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证明资料,充分了解项目内容、售后服务等要求) 三、服务要求 1、仪器设备的检/校方式: R招标人将仪器设备送到投标人实验室进行检/校; R投标人上门到招标人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校; R投标人将招标人仪器设备取回投标人实验室或交付第三方进行检/校; 具体检/校方式,除已经固定安装在招标人工作场所、不变/不可拆卸或拆卸存在困难、会有造成设备损坏风险情形的确定以投标人上门方式外,其他检/校设备的检/校方式由双方协商为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2、委托计量检/校的具体仪器设备见附件。 3、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协调沟通服务。投标人指定专人按照附件清单内容与招标人指定人员开展仪器设备检/校前准备工作并合理安排技术服务内容。 A.投标人专属团队:投标人需为本合同组建专属服务团队,并指派一名全权协调负责人,作为唯一的对接人向招标人负责人汇报。同时,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指定的设备管理人员安排固定的对接专员。 B.直接对接机制:投标人有责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管理员花名册,直接与招标人各检测部门的设备管理员进行对接,完成以下工作: a. 提前沟通并确定每一台设备的检/校时间窗口; b. 确认设备状态、位置及搬运需求; c. 告知检/校前需做的准备工作(如充电、预热、清洁等); d. 协调现场检/校时的人员配合、场地接入和电力需求。 C.沟通计划与记录:在每次周期性的检/校服务开始前,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沟通与服务工作计划》,报招标人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所有与招标人各部门的沟通记录(如电话、邮件、微信聊天记录)须妥善保存,招标人负责人有权随时抽查。 D.问题上报机制:投标人在对接过程中遇到的任何争议、困难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须在1小时内升级汇报至招标人负责人处,不得拖延或隐瞒。 E.责任承担:因投标人单方原因导致的沟通不畅、协调不力或信息传递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设备漏检、现场服务受阻等,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整体计划进行批准、对过程进行监督、对结果进行验收,但不承担一线沟通协调工作。 (2)零部件安装/拆卸服务。投标人根据仪器设备实际情况开展检/校仪器设备的部件拆卸、部件安装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无损与精准复位。 (3)上门服务。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仪器清单后,投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下厂检/校方案,并预先2个工作日在通过招标人指定渠道通知招标人准备;检/校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证书或报告。 (4)送检服务。对需要到投标人实验室或第三方指定地点进行检/校的设备,投标人需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收取仪器设备,并保证在收到仪器设备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校并出具证书或报告。(标准器及有特殊要求者,投标人应事先向招标人进行说明并获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按招标人回复意见迟延出具证书或报告。)涉及设备校准的,投标人须保证校准后设备符合校准依据,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5)证书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电子版证书或报告。提供至少一份的纸质版证书或报告。提供电子版证书或报告时,应对其进行命名(命名规则为: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具体参数名称—部门)。多份电子版证书或报告一同提供时,应打包压缩,提供目录。若分包给其他机构出具的证书,投标人还应提供其出具证书的真伪证明。 (6)上传服务。投标人指定专人在证书发布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招标人电子信息化系统,完成证书或报告的上传工作。 (7)交接服务。投标人应建立与招标人的设备交接台账,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8)调修服务。对于部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以提供调试、维修服务。 (9)修改服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并提供完整的证书/报告。投标人提交的证书/报告不符合招标人或合同要求的,投标人应当按招标人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修改并重新提供。 (10)投标人应加强质量监控,对出现错误的报告应免费修改,在招标人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更改完毕。若非招标人因素造成仪器偏差失准(如运输导致的损坏、投标人人员操作失误、保管不当等)需要重检或复检的,投标人应免费提供重检、复检服务。 (11)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附件清单范围内的校准参数应盖尽盖CNAS章。计量所依据的检定或校准规范,首先使用国家检定或校准规范,其次是行业校准规范,再其次是地方校准规范,或甲乙双方商定的方法。为坚决杜绝虚假报告,确保证书真实有效,中标人必须承诺:其所出具的每一份计量证书/报告均基于实际、完整、规范的计量活动产生,数据真实、可追溯。招标人保留对任何报告进行不预先通知的核查权利(包括调阅原始记录、进行复核校准等)。 (12)培训服务。投标人应在合同期限内免费向招标人提供四次以上关于计量领域的技术培训或指导。 (13)日常监督。招标人每六个月对投标人实验室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情况进行复核,现场抽查实验室的原始记录、校准报告、设备档案、标准器维护和计量情况、双方设备取送交接记录、质量控制情况等文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响应。将复核情况作为履约能力、验收标准和结算费用的依据。招标人有对投标人外委单位进行上述检查的权利,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权利的落实及其外委单位充分配合。 (14)投标人应指定专人和招标人对接,并保证该岗位人员的稳定性,若由于该岗位人员离职,造成招标人交接设备账目不清及其它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5)投标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给招标人的证书/报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招标人侵权的,投标人应当承担招标人因此承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6)投标人应在附件清单中明示每个校准参数的能力范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能力范围/CNAS认可能力范围)、单价、是否需外包,需外包的明示外包单位的名称。 四、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上传保险承诺书,要求加盖公章(非电子章),中标单位须签署安全管理协议。 2.报价文件需详细填写并上传,要求加盖公章(非电子章)、写明报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计量设备明细 (具体详情见附件)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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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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